簡介
在石油煉製過程中,抽余油一般指富含芳烴的催化重整產物(重整汽油)經萃取(抽提)芳烴(見芳烴抽提)後剩餘的餾分油,其主要成分為C6~C8的烷烴及一定量的環烷烴,是良好的石油化工原料,可用於烴類裂解制乙烯。
抽余油屬於國家職業衛生標準(GBZ 2.1-2007)中列注的職業病危害因素之一,其60℃~220℃時間加權容許濃度為300mg/m3,最大超限倍數為1.5。
分離方法
用萃取方法分離芳烴和烷烴混合物的過程。工業生產中主要用於從催化重整液或從製取烴類副產品的裂解汽油中回收苯、甲苯和二甲苯。常用的萃取劑有二乙二醇醚、三乙二醇醚、環丁碸、二甲亞碸等。抽出芳烴後的非芳烴剩餘物稱抽余油(raffinate oil)。
裂解碳四抽余油是裂解碳四抽提出1.3-丁二烯後的剩餘組分,主要組分是丁烷、1-丁烯、2- 丁烯、異丁烯等。抽余油辛烷值很低,不適合作為車用燃料油,由於它來自重整生成油,硫、氮、 重金屬含量極低,是生產溶劑油的好原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