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載力特徵值

承載力特徵值是在地基設計里,大多採用特徵值,而不是設計值或標準值。實際上,這裡的特徵值,同時具備了設計值和標準值的含義。

承載力特徵值

承載力特徵值 承載力特徵值

地基承載力特徵值,指由載荷試驗測定的地基土壓力變形曲線線性變形內規定的變形所對應的壓力值,其最大值為比例界限值。 在意義上來說,它可以直接拿來設計,所以和設計值含義差不多。但是在取值上,它不帶分項係數,所以它在取值上與標準值是一樣的。為什麼不叫標準值呢?主要就是使它與一般意義上的設計值、標準值區分開來。

為什麼地基設計要採用標準值呢?為什麼不採用帶分項係數的設計值呢?主要是因為地基變形一般是大變形,而且其極限承載力差異性很大,往往難以統一界定。所以地基設計的時候,不按承載力極限狀態原則來設計,而按正常使用極限狀態原則來設計,類似於裂縫撓度驗算。所以地基承載力的取值就採用了與標準值相對應的特徵值。

取值原則

在取值原則上,特徵值和標準值的本質是一樣的。但是在使用意義上,它是設計值。過去地基規範有的叫標準值,有的叫設計值,現在新規範為了避免混淆,才將地基承載力稱為“特徵值”。有些地勘報告裡的標準值,實際上就是我們所說的特徵值。如果給出的是極限值,就應該除以2.0,就是特徵值了。在老規範體系的94樁基規範里,樁承載力設計值(即新規範的特徵值)的分項係數(實際上應該是安全係數)取1.60~1.70。現在新國標對於樁承載力特徵值取值,統一採用2.0。

2.0是安全係數,不是抗力分項係數。將極限承載力除以2.0,與直接取比例極限,這兩個含義是一樣的。例如一級鋼筋的比例極限(即屈服強度)是235mpa,這是標準值,除以1.1的抗力分項係數等於210mpa,這就是設計值了。而對於特徵值來說,其含義就相當於直接取235mpa,沒有1.1的抗力分項係數。

提醒一點:規範里的所有公式中,凡是有“特徵值fa”的地方,對應的上部結構傳下來的荷載或內力,都是採用標準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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