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餘縣科技局
負責全縣各類科技機構的改革工作,建立和完善科技管理、科技服務等體系。 7、管理科技情報工作。 綜合科:負責研究制定全縣科技發展戰略、管理科技計畫、管理科技成果、管理技術市場。
簡介
扶餘縣科技局錄屬扶餘縣人民政府,是縣政府管理本地區科技工作的綜合行政職能部門,縣科技局在縣委、縣政府的領導下進行工作,業務上受上級科技綜合行政部門指導,統一管理和指導本地區內各部門、各鄉鎮、各單位的科技工作。科技局機關下設綜合科,兩個直屬事業單位:地震辦公室和科技情報研究所。局機關行政編制7名,其中領導職數3名(局長1名,副局長2名),工作人員4名;地震辦事業編1名,情報所事業編制2名。主要職能
1、組織貫徹落實黨和國家的科技方針、政策、法規。根據全縣情況,研究制訂具體政策措施,檢督、指導全縣各部門、各鄉鎮、各單位科技方針、政策、法規的執行情況。2、貫徹落實科技興縣、人才興業戰略方針,組織推動科技體制改革。負責全縣各類科技機構的改革工作,建立和完善科技管理、科技服務等體系。組織先進適用技術的引進、示範、推廣和培訓工作以及各類技術經濟活動。3、研究制定全縣科技發展戰略。編制科技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制訂全縣推動科技進步的措施並具體組織實施。4、管理科技計畫。組織全縣星火計畫、火炬計畫、攻關計畫等科技計畫的申報、實施和管理。5、管理科技成果。負責全縣科技成果的鑑定、認定登記、申報和獎勵,指導和協調各部門的科技成果推廣套用工作。6、管理技術市場。組織實施《技術契約法》、《科技成果轉化法》《技術市場受理條例》等科技法律、法規的實施,貫徹有關技術市場的政策規定。審批、管理各類科技機構,認定登記技術契約,組織技術交易活動。7、管理科技情報工作。建立健全科技情報網路,搞好科技信息、經濟信息、市場信息的收集、整理和交流。8、管理全縣地震工作。加強地震監測設施建設,提高地震預測預報水平。內設機構
綜合科:負責研究制定全縣科技發展戰略、管理科技計畫、管理科技成果、管理技術市場。辦公室:負責機關文秘、財務、人事管理及機關後勤服務。農業信息中心:負責農業信息化綜合服務平台建設升級、維護管理及信息服務。地震辦:股級事業單位,現有工作人員1人,負責全縣地震監測和地震管理工作,會同相關部門制定本行政區域內的各相關預案;負責全縣地震監測站、網建設,並及時、準確做好震前和震後的有關工作;負責有關防震、抗震知識宣傳,負責宣傳、貫徹、落實有關法律、法規、預案等工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及有關法規、細則;對全縣新建、改建、擴建和建設工程進行地震安全性評價,確定抗震設防標準,依法對工程設計和施工進行檢查、監督;依法對可能發生嚴重次生災害的建設工程,進行檢查、監督,確定抗震設防標準。依法保護地城監測設施和地震觀測環境正常安全運行。根據《破壞性地震應急條例》的要求,負責指導、檢查和監督本政區域內的地震應急工作。科技情報研究所:股級事業單位,現有工作人員2人,負責科技情報採集、研究、分析、整理、交流和推進全縣科技信息網路建設及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