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比賽隊組成
1、比賽隊由每方三人組成,每人必須佩帶標識號碼,1~3號碼最小尺寸為20cm,醒目清晰。
2、正式比賽賽前各隊應填寫運動員姓名、號碼登記表,無登記者不能參賽。
二、場地器材
手撲球場地與羽毛球場地相仿,非正式比賽是可以藉助羽毛球場地進行。
1、場地長10米,寬5米,場地四周至少有2米的無障礙區,從場地量起,比賽場地上空至少有7米的無障礙空間。
2、邊界:比賽場地的所有界限(邊線、中線、端線、限制線)均為4厘米寬,各種界線均包括在10x5米的賽場內。
3、限制線:距球網1.5米處雙方場地內各有一條限制線。
4、球網與網柱高度:
(1)球網採用羽毛球網即可,網高1.55米。
(2)網柱高度為1.6米,兩個立柱分別架置在兩條邊線以外1米,並在兩界線垂直線上掛兩根標誌桿,標誌桿上端高出球網上沿50厘米。
5、比賽用球:手撲球,大會統一指定用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