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彬[廣州番禺區城管分局政委]

蔡彬[廣州番禺區城管分局政委]

蔡彬(1956年—),原廣州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番禺分局政委。2012年10月,因涉嫌重大違紀問題,被免職並採取雙規措施。

基本信息

簡介

蔡彬,男,1956年出生,曾任廣州市番禺區公安分局副局長、廣州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番禺分局政委等職。

2012年10月,被曝其本人及家庭成員名下共有21套房產,估計房產價值3800萬,包括別墅、住宅、商鋪、廠房、車位等,被網友稱為“房叔”。

履歷

2000年以前,任廣州市番禺區公安分局副局長; 

2000年初至2008年12月,任廣州市番禺區城管執法分局局長、黨總支書記; 

2008年12月-2011年5月,任廣州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番禺分局局長; 

2011年5月至2012年10月,任廣州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番禺分局政委; 

2012年10月,因涉嫌重大違紀問題,被免職並採取雙規措施。

家庭情況

妻子時麗珍,現已退休,退休前曾任廣州市番禺區工商聯辦公室主任、秘書長。

兒子蔡展培,已加入澳洲籍。

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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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0月,根據網民網帖提供的廣州市房管部門製作的《個人名下房地產登記情況查詢證明》顯示,蔡彬及其家庭成員共有21套房產,其中18套位於廣州番禺區,3套位於廣州南沙區,21套房產總面積7203.33平方米。

經紀檢部門查實,蔡彬擔任公安分局副局長,番禺區城管綜合執法分局局長、政委期間,涉嫌利用職務便利,收受他人賄賂,違反規定經商辦企業等重大違紀問題。番禺區紀委已經對蔡彬進行立案調查,並且實施雙規措施。 案件仍在進一步調查中。

2013年7月26日,“房叔”蔡彬涉嫌受賄案在海珠區法院一審。

2013年9月12日,蔡彬涉嫌受賄案在廣州市海珠區法院一審宣判。法院認為蔡彬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受賄罪成立,但是他通過家屬主動交回贓款,從輕處罰,此前公訴機關對他有一個11年到14年之間的量刑,法庭予以採納,對於辯護人提出的蔡斌自首的情節予以駁回。法院宣判被告人蔡彬犯受賄罪成立,處以有期徒刑11年6個月,罰款60萬元,沒收非法所得27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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