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書信息
作 者: 張雲 著
叢 書 名:經濟與法律叢書出 版 社: 經濟管理出版社ISBN:9787802076679出版時間:2007-03-01版 次:1頁 數:241裝 幀:平裝開 本:32開所屬分類:圖書 > 法律 > 經濟法內容簡介
本書在研究方法上與傳統理論研究不同,除了比較研究以外,還選取了經濟分析、博弈論等多種分析方法,並強調深入實踐取得第一手資料。多種分析方法在各章得到了全面的套用,筆者希望通過這樣的嘗試使作品觀點鮮明、論證有力。 本書按先總後分的邏輯順序設定各章的編排。 第一章是缺陷產品基礎理論研究。全書以缺陷產品為研究主線,而目前國內有關缺陷產品基礎理論方面的研究是較為貧乏的,因此,筆者全面研究了缺陷產品的基本內涵,缺陷產品的分類等。第二章研究缺陷產品的社會危害、產生根源及治理路徑。第三章研究缺陷產品民事立法的完善,即產品責任法律制度的完善。第四章研究缺陷產品行政立法的完善。第五章研究缺陷產品刑事立法的完善。第六章研究缺陷產品召回制度。
作者簡介
張雲,1974年10月生,河南范縣人,浙江大學法學碩士。現為中國計量學院法學院副教授,浙江省新世紀“151”人才工程第三層次培養人員。先後在《政治與法律》、《當代法學》、《法學雜誌》、《中國標準化》、《西南政法大學學報》等法學類核心期刊及經濟類期刊發表論文20餘篇,主持省級以上課題三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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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第一章 缺陷產品基礎理論研究第一節 缺陷產品的基本內涵一、缺陷產品的含義二、缺陷產品的種類第二節 缺陷產品與相關概念的辨析一、缺陷產品與瑕疵產品的聯繫與區別二、缺陷產品與質量不合格產品的聯繫與區別第三節 缺陷產品的認定一、缺陷產品的技術認定二、缺陷產品法律認定的困境及對“標準”認定的質疑三、缺陷產品的認定標準第四節 我國缺陷產品立法現狀研究一、我國缺陷產品立法現狀的實證分析二、我國缺陷產品立法缺陷分析第二章 缺陷產品泛濫的根源及治理路徑第一節 缺陷產品的社會危害一、造成劣貨驅逐良貨,導致市場失靈,危害國家經濟安全二、降低了市場資源配置的效率,導致社會分配秩序的混亂三、造成我國居民社會經濟福利和生命財產的巨大損失,敗壞我國商品的市場信譽第二節 缺陷產品泛濫的根源一、從經營者的角度來分析二、從消費者的角度來分析三、從政府的角度來分析四、產權缺陷和產業結構障礙五、道德和信用的缺失第三節 治理缺陷產品的路徑選擇一、提高造假者成本的經濟學路徑二、降低消費者求償成本和買假收益的經濟學路徑三、加強執法的政府管制路徑四、彌補產權缺陷,調整產業結構五、加強信用系統建設的道德治理路徑六、路徑選擇的結論:完善我國缺陷產品的相關立法和加強執法第三章 缺陷產品民事立法完善研究第一節 建立我國產品責任法律制度一、我國建立獨立產品責任法律制度之必要二、我國產品責任立法之完善第二節 建立我國缺陷產品懲罰性損害賠償制度一、懲罰性損害賠償制度的歷史沿革二、追究懲罰性賠償責任的構成要件三、懲罰性賠償的功能四、缺陷產品懲罰性損害賠償制度的比較研究五、缺陷產品懲罰性損害賠償制度的法理分析六、缺陷產品懲罰性損害賠償數額的確定七、懲罰性賠償金額的考量因素第三節 建立我國缺陷產品精神損害賠償制度一、缺陷產品精神損害賠償制度的比較研究二、缺陷產品精神損害賠償制度的意義和價值三、缺陷產品精神損害賠償制度的完善第四章 缺陷產品行政立法完善研究第一節 缺陷產品行政執法中的實踐困境一、產品質量監管執法主體的許可權劃分問題二、產品質量法對外貿產品的適用問題三 、產品質量法中“貨值金額”的計算問題四、產品質量違法行為的認定問題五、立法上的原因:行政立法既過度又不足之困境第三節 解決行政執法困境的立法完善思路一、產品質量監管執法主體的許可權劃分問題的解決思路二、產品質量法對外貿產品適用問題的解決思路三、產品質量法中“貨值金額”計算問題的解決思路四、產品質量違法行為認定問題的解決思路五、對我國產品質量法中行政處罰種類和效果的思考第五章 缺陷產品刑事立法完善研究第一節 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若干問題研究一、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的立法沿革二、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的主體三、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的主觀方面四、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的客體和對象五、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的“銷售金額”問題六、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未遂形態的認定七、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的共犯的認定八、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與生產、銷售特定偽劣商品罪及侵犯註冊商標權犯罪的關係第二節 缺陷產品犯罪之處罰一、缺陷產品犯罪刑事處罰的缺陷二、缺陷產品刑事處罰的完善第六章 我國缺陷產品召回制度的確立和完善第一節 缺陷產品召回制度簡介一、各國召回立法體系二、召回程式第二節 缺陷產品召回制度辨析一、缺陷產品召回與修理、更換、退貨二、缺陷產品召回制度與強制收回制度第三節 缺陷產品召回制度的意義和價值一、從缺陷產品召回制度產生的原因來看二、從缺陷產品召回制度本身來看三、缺陷產品懲罰性損害賠償制度與缺陷產品召回制度共同作用之價值第四節 我國缺陷產品召回制度的憲善一、加大經營者違反召回制度規定所應承擔的相應責任二、關注環保,將產品存在缺陷可能產生環保問題作為產品召回的依據三、增加更人性化的程式設計四、明確主管部門的分工五、建立統一、科學、權威的檢測監控體系六、進一步完善汽車市場參考文獻後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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