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中心

成立歷史

2007年1月,成都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中心落戶成都市文化館。成都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中心是經成都市機構編制委員會批准成立的市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專門工作機構。成都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中心的成立,充分體現了成都市委、市政府對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的高度重視,標誌著我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從此有了正式的保護工作機構,也標誌著我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與國家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步調一致,邁上了一個新階段。
2012年成都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中心從成都市文化館分立新設,更名為成都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中心,掛“成都市非物質文化遺產藝術研究院”牌子,為市文化局所屬事業單位。其主要職責是負責全市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研究、保護、傳承和展演。

機構設定

1、 辦公室
主要職責:綜合協調全中心(院)的行政工作,負責文秘,內外協調,固定資產管理,後勤保障,綜合治理,網站管理等工作。
2、 人事部
主要職責:負責全中心(院)的人力資源管理,負責工資、人事檔案、社會保險、離退休人員管理,黨務日常工作,計畫生育工作,工會、青年、職代會組織工作等。
3、 財務部
主要職責:負責中心(院)的財務管理工作,負責財目、資金管理,各類票據管理,工資核發,繳納各類保險,編制財務預決算,填報財務報表,專項經費的申請、劃撥、各類經濟契約及財務資料的管理存檔等。
4、 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部
主要職責:負責全市非物質文化遺產資源調查,檔案資料收集整理,非遺資源資料庫的建立和管理。指導項目保護計畫的制定和實施,建立完善非遺代表性項目名錄體系,傳承人管理體系,項目傳承體系。
5、 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播部
主要職責:負責非遺保護的政策,法規的宣傳,指導和組織全市開展非遺資源、非遺代表性項目的各類展示、展演、對外交流、宣傳傳播等活動,承擔“非遺節”的日常基礎工作。
6、 非物質文化遺產研究部
主要職責:負責非遺保護工作的理論研究。開展全市非遺資源、代表性項目的研究工作,編輯非遺保護工作刊物,整理出版書籍、聲像資料等研究成果。
7、 展演工作部
主要職責:綜合協調中心(院)承擔保護責任的木偶皮影藝術、曲藝、傳統音樂等非遺代表性項目的展演組織策劃、展演資料的建檔,項目的宣傳推廣,對外文化交流等工作。
8、 木偶皮影劇團(木偶皮影藝術傳習所)
主要職責:負責成都木偶戲、成都皮影戲的保護、傳承、研究和展演工作。收集整理檔案及實物資料,復排傳統精典代表性劇目,創作新節目,為社會提供公共文化服務,參加各級各類專 業比賽和非遺展演活動,開展對外文化交流,建立活態傳承機制、培養傳承人。
9、 曲藝團(曲藝傳習所)
主要職責:負責曲藝類非遺代表性項目的保護、傳承、研究和展演工作。收集、整理檔案資料、復排傳統精典代表性曲目,創作新節目,為社會提供公共文化服務,積極參加各級各類專業 比賽和非遺展演活動,開展對外文化交流,建立活態傳承機制、培養傳承人。
10、 樂團(傳統音樂傳習所)
主要職責:負責成都古琴藝術(蜀派古琴)等傳統音樂類非遺代表性項目的保護、研究、各展演工作。開展對成都傳統音樂的挖掘、整理,創作符合時代需求的音樂作品,為社會提供公共 文化服務。積極參加各級各類比賽和展演活動,開展對外文化交流,推進傳統音樂的傳承和發 展,培養傳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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