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遠經濟開發區管理委員會

主要職能懷遠經濟開發區管理委員會主要職能:(一)懷遠經濟開發區管理委員會根據開發區總體規劃,編制開發區詳細規劃和經濟、社會發展計畫,經批准後組織實施;(二)懷遠經濟開發區管理委員會制定開發區的各項管理制度和服務工作規定:(三)懷遠經濟開發區管理委員會按規定許可權審批或審核開發區內的投資項目,並報有關部門備案或審批;(四)懷遠經濟開發區管理委員會統一規劃、管理進區項目和開發區內的基礎設施及公共設施;(五)懷遠經濟開發區管理委員會負責開發區的財政、地方稅務、國有資產、工商、物價、勞動、人事、環境保護以及社會治安等具體管理工作;(六)懷遠經濟開發區管理委員會興辦和管理開發區的文化、教育、科技、衛生、體育等社會事業;(七)懷遠經濟開發區管理委員會管理開發區的進出口貿易和對外經濟技術合作,依法辦理開發區的涉外事務;(八)懷遠經濟開發區管理委員會指導、協調、監督有關部門設在開發區的分支機構或者派出機構的工作;(九) 懷遠經濟開發區管理委員會對區內企業的人才引進和企業員工的公開招聘工作進行指導;內設機構根據上述職責,懷遠經濟開發區管理委員會設立4個內設機構,即辦公室、招商發展部、規劃建設部、社會事業部:(一)懷遠經濟開發區管理委員會辦公室1、做好政策研究工作,為領導決策提供參考,負責開發區管委會的檔案起草、審核、發放等工作,負責落實和督促辦理管委會的重要工作部署和領導批示等工作;2、負責全區黨務工作、對外宣傳等工作;3、負責機關內部日常管理工作,負責組織好機關幹部、職工的政治學習等工作;4、負責各類會議的籌備安排工作,負責日常接待工作,並協助招商部門籌辦重大招商引資活動;負責開發區的信息收集和上報工作,負責機關保密、機要、文印和檔案管理工作;5、負責機關日常後勤保障工作,開發區系統網路的日常維護,管委會所屬機構的日常有關事務;6、負責開發區管理範圍內工作人員的考核、考察,提出使用意見,並按規定辦理有關手續;7、負責管委會的機構編制管理和人事管理工作,承擔所屬各單位員工的招聘、調配和契約管理工作;8、負責開發區管委會交辦的其它工作。 (二)懷遠經濟開發區管理委員會招商發展部1、擬定開發區招商引資的長遠規劃和具體計畫,並組織實施;2、負責蒐集整理招商引資政策信息,掌握國家產業政策和投資動態,為領導決策提供依據;3、蒐集整理跟蹤投資項目信息,負責對入區項目進行前期評估和聯繫、項目洽談、用地安排及契約簽訂,跟蹤督促企業履約;4、負責貫徹執行和落實各項招商引資政策,根據市、縣政府下達的引資任務合理安排組織實施開發區年度引資計畫;5、根據省市縣政府安排,參與並組織實施各類招商引資會議及活動;6、負責全程代辦或協助辦理企業設立、項目報批等項手續;負責開發區項目服務工作流程的銜接和落實;7、負責入區項目進展情況的跟蹤協調服務工作,及時掌握了解項目運行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和困難,並負責提出建議,匯報領導及時處理;8、負責入區項目建成投產後所涉及的證照手續辦理的協調服務工作(包括增資項目的審批和契約簽訂等)。

簡介

根據《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快縣域經濟發展的意見》和《安徽省省級開發區條例》,懷遠縣工業園區更名為懷遠經濟開發區。設立懷遠經濟開發區管理委員會,為縣政府管理的事業單位,代表縣人民政府對開發區實行統一領導和管理。

主要職能

懷遠經濟開發區管理委員會主要職能:
(一)懷遠經濟開發區管理委員會根據開發區總體規劃,編制開發區詳細規劃和經濟、社會發展計畫,經批准後組織實施;
(二)懷遠經濟開發區管理委員會制定開發區的各項管理制度和服務工作規定:
(三)懷遠經濟開發區管理委員會按規定許可權審批或審核開發區內的投資項目,並報有關部門備案或審批;
(四)懷遠經濟開發區管理委員會統一規劃、管理進區項目和開發區內的基礎設施及公共設施;
(五)懷遠經濟開發區管理委員會負責開發區的財政、地方稅務、國有資產、工商、物價、勞動、人事、環境保護以及社會治安等具體管理工作;
(六)懷遠經濟開發區管理委員會興辦和管理開發區的文化、教育、科技、衛生、體育等社會事業;
(七)懷遠經濟開發區管理委員會管理開發區的進出口貿易和對外經濟技術合作,依法辦理開發區的涉外事務;
(八)懷遠經濟開發區管理委員會指導、協調、監督有關部門設在開發區的分支機構或者派出機構的工作;
(九) 懷遠經濟開發區管理委員會對區內企業的人才引進和企業員工的公開招聘工作進行指導;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懷遠經濟開發區管理委員會設立4個內設機構,即辦公室、招商發展部、規劃建設部、社會事業部:
(一)懷遠經濟開發區管理委員會辦公室
1、做好政策研究工作,為領導決策提供參考,負責開發區管委會的檔案起草、審核、發放等工作,負責落實和督促辦理管委會的重要工作部署和領導批示等工作;
2、負責全區黨務工作、對外宣傳等工作;
3、負責機關內部日常管理工作,負責組織好機關幹部、職工的政治學習等工作;
4、負責各類會議的籌備安排工作,負責日常接待工作,並協助招商部門籌辦重大招商引資活動;負責開發區的信息收集和上報工作,負責機關保密、機要、文印和檔案管理工作;
5、負責機關日常後勤保障工作,開發區系統網路的日常維護,管委會所屬機構的日常有關事務;
6、負責開發區管理範圍內工作人員的考核、考察,提出使用意見,並按規定辦理有關手續;
7、負責管委會的機構編制管理和人事管理工作,承擔所屬各單位員工的招聘、調配和契約管理工作;
8、負責開發區管委會交辦的其它工作。
(二)懷遠經濟開發區管理委員會招商發展部
1、擬定開發區招商引資的長遠規劃和具體計畫,並組織實施;
2、負責蒐集整理招商引資政策信息,掌握國家產業政策和投資動態,為領導決策提供依據;
3、蒐集整理跟蹤投資項目信息,負責對入區項目進行前期評估和聯繫、項目洽談、用地安排及契約簽訂,跟蹤督促企業履約;
4、負責貫徹執行和落實各項招商引資政策,根據市、縣政府下達的引資任務合理安排組織實施開發區年度引資計畫;
5、根據省市縣政府安排,參與並組織實施各類招商引資會議及活動;
6、負責全程代辦或協助辦理企業設立、項目報批等項手續;負責開發區項目服務工作流程的銜接和落實;
7、負責入區項目進展情況的跟蹤協調服務工作,及時掌握了解項目運行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和困難,並負責提出建議,匯報領導及時處理;
8、負責入區項目建成投產後所涉及的證照手續辦理的協調服務工作(包括增資項目的審批和契約簽訂等)。
9、負責各類招商活動策劃、包裝和編制招商宣傳畫冊等宣傳工作和日常客商投資考察接待工作;
10、梳理招商引資項目,建立和管理項目信息庫,負責為投資商提供投資合作項目情況,推介開發區投資環境、政策規定,負責為客商提供諮詢服務等。
11、負責經濟管理、綜合協調、行政服務、經濟發展、科技創新、對外貿易和經濟技術合作
12、負責擬定開發區經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
13、協調區內企業在生產經營中與縣市相關經濟主管部門的關係,負責爭取各類支持和扶持政策;
14、負責對全區國民經濟情況進行統計分析並提出建議,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矛盾和問題;
15、依據國家政策,制定全區工業結構調整、技術改造、技術開發、技術推廣的規劃和實施,負責申報全區工業技術改造項目和技術創新項目;
16、負責管理和監察區內企業的安全生產工作;
17、負責全區經濟運行情況的監督、檢查、指導和管理工作;
18、參與大中型企業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及投資洽談,負責代辦或協助辦理投產運營企業行政審批手續等。
(三)懷遠經濟開發區管理委員會規劃建設部
1、負責編制規劃區域內總體規劃、分區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擴區規劃等工作;
2、負責規劃區內市政道路、綠化、市容環境衛生等設施的建設、維護和管理工作;
3、負責區域內集體土地征地及管理工作;
4、負責辦理規劃區的土地徵用、土地開發協調管理工作;
5、負責土地使用權出讓的組織、審查、報批工作;
6、負責確定項目位置、審查報建項目詳細規劃、建築設計中施工圖設計,協助核發《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等工作;
7、參與審核項目環境評價工作;
8、監督檢查開發區轄區的規劃、建設、房地產、環保等法律、法規的執行和遵守情況;
(四)懷遠經濟開發區管理委員會社會事業部
1、負責擬定區社會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經批准後組織實施;
2、負責擁軍優屬、助殘幫圍、撫貧救困、社會福利及殯葬改革等民政工作;
3、貫徹執行國家計畫生育方針政策,做好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和服務工作;
4、負責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協調處理各類民事糾紛;
5、負責民眾文化等工作;
6、負責實施規劃用地範圍內的土地徵用、拆遷安置和物業管理等工作;
7、統籌協調好農村合作醫療管理、農副業生產、農村經濟、教育、集貿管理等工作;
8、負責區內人武、婦聯、工會和共青團工作;
9、負責編制全區黨建工作發展綱要,經批准後組織實施;
10、負責開發區基層黨組織的指導協調管理工作。

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

懷遠經濟開發區管理委員會為正科級規格,核定事業編制10名,設主任1名(按市委常委會議紀要配備),副主任3名,內設機構領導職數4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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