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的原因

《愛的原因》是美國詩人休斯的作品。這首小詩在形式上體現了休斯吸取布魯斯音樂精華入詩,又不拘泥於形式,賦予詩歌新鮮活力的良苦用心。

基本信息

【作品名稱 《愛的原因》

【創作年代】現代

【作者姓名】休斯

【作品體裁】詩歌

作品英文

It is because that I love you one one

It is for this reason

My soul is like the butterfly wings

A riot of colours.

Because I love you

It is for this reason

When you walk by

My heart is like aspen leaves tremble.

作品中文

正因為我愛你一一

就是這個原因

我的靈魂像蝴蝶翅膀一樣

五彩繽紛。

正因為我愛你

就是這個原因

當你走過時

我的心像白楊葉一樣顫震。

詩歌賞析

為何全世界的讀者熱情追捧惠特曼與桑德堡這些植根於美國傳統中的詩人?因為他們的作品既是民族的,也是世界的。這也是蘭斯頓·休斯的思考,對這些詩人的偏愛體現了他對民族傳統文化的認同與熱愛。同他之前的黑人詩人不同,休斯被南美洲及非洲文化深深吸引,他的靈魂植根於非洲歷史及美國非洲人的民族文化傳統中;他將非洲居民的布魯斯小調式引入詩歌,賦予其民族特色與新鮮活力;他捉住了布魯斯的情緒、感覺以及精髓,在詩歌中融入了音樂的韻律;他的布魯斯風格的詩歌,既是詩,也是歌。這首《愛的原因》便是一首旋律輕快、形式輕巧的布魯斯風格的小詩。

布魯斯是一種由在美國的非洲後裔創造的音樂流派,是一種土生土長的民間音樂。它與爵士樂同樣成為產生於現代的少數幾種新藝術形式之一,成形於1900年左右,起源於美國南方黑人在田裡勞作時發泄情感、排遺孤寂的勞動號子,曲調大都代代相傳,歌詞飽含了對世事的嘲諷和樸實的幻想,表達了他們對生活的嚮往、對愛和擺脫束縛的渴求。就像這首《愛的原因》,詩歌開門見山直奔主題。一二兩行陳述事實:“我愛你”、‘這是個原因”(斜體有改動),詩人用“正因為”、“就是”這樣的連詞加重了強調語氣。但“你”的形象在詩歌中沒有具體呈現,因此,這不僅是對事實的陳述,更是情感熾烈的愛情宣言。三四兩行就“愛的原因”作進一步闡釋:正因為“我的靈魂像蝴蝶翅膀一樣/五彩繽紛”,“當你走過時/我的心像白楊葉一樣顫震”,“我”才發覺“我”無可救藥地愛上了“你”。與其說這是對愛的詮釋,倒不如說這是丈量愛情在個體生命中的寬度:愛情使靈魂染上“五彩繽紛”的顏色,使心靈如“白楊葉”般震顫。詩人從視覺與觸覺兩個角度展開想像,寓變化於整齊的形式之中,為小詩增添了韻味。

這首小詩在形式上也體現了休斯吸取布魯斯音樂精華入詩,又不拘泥於形式,賦予詩歌新鮮活力的良苦用心。標準的布魯斯音樂一般是十二小節的結構,分為三行,每亍四小節,被稱為十二拍布魯斯。十二拍布魯斯在流傳過程中經過演奏者的不斷探索更新,產生了許多變體,如有時演奏者會插入一段對白,由伴奏的吉他或鋼琴加入一些音樂語言,形成十三小節的布魯斯。休斯在布魯斯風格的詩歌創作中,也對詩歌形式不斷翻新。這首小詩每節呈AABC式,“正因為我愛你”與“就是這個原因”既是問義反覆又呈遞進之式,後兩句以“蝴蝶”與“白楊葉”的比喻煞尾。休斯還有一類布魯斯風格的小詩呈ABABCD式,進一步增大了詩節的容量。

由於布魯斯音樂與歐洲的傳統音樂不同,因此為那些受過良好教育的黑人不齒,更不被美國白人熟知。休斯將布魯斯的音樂風格引入美國詩壇,既出自對南美洲及非洲傳統的熱愛,又體現了他對黑人文化與美國本土文化差異的認知。他力圖“構建一種可以稱為‘黑人詩歌’的樣式,在聲音和技巧上使之與白人詩歌區別開來”,從而達到“用自己的聲音對被白人所壟斷的話語霸權進行消解”的目的。同時,由於布魯斯產生於勞作中,具有宣洩與釋放的作用,布魯斯風格的詩歌也因此具有了除形式自由外的意義“自由”。《愛的原因》是一首愛情主題的詩歌,但誰又能說它的主題不是自由呢?當美國黑人被剝奪了自由選擇、平等對待的權利後,誰又能剝奪他們最後的權利——去愛的權利?

作者簡介

蘭斯頓·(詹姆斯) ·休斯(Langston Hughes,1902–1967年),美國作家。結合自己的體驗和觀察,他用充滿暖色幽默和富有同情心的筆調描寫了美國黑人的生活。他創作的詩歌最為人所知。他的第一本書是《疲倦的布魯斯》(The Weary Blues)(1926年),裡面包含了模仿爵士樂旋律的詩歌。二十世紀五十年代到六十年代期間他相繼出版了五本集子,使用挖苦性的筆調勾勒了他小說里一個受人歡迎的角色傑西B辛普爾(綽號“簡單”)。他還編撰詩歌選集,創作了一些戲劇、歌劇劇本和關於黑人歷史的書。

休斯出生在密蘇里州的喬普林,1929年畢業於林肯大學(賓夕法尼亞州)。成為職業作家以前他在世界上好多地方從事過不同的工作。1960年他獲得史賓崗獎。

他的其他作品包括:詩歌—《哈萊姆的莎士比亞》(Shakespeare in Harlem)(1942年)、《詩選》(Selected Poems)(1959年)、《豹與鞭》(The Panther and the Lash)(1967年);小說—《並非沒有笑聲》(Not Without Laughter)(1930年)、《白人的行徑》(The Ways of White Folks)(1934年)、《強顏歡笑》(Laughing to Keep from Crying)(1952年)、《辛普爾的山姆大叔》(Simple's Uncle Sam)(1965年);歷史學著作—《黑人的第一本書》(The First Book of Negroes)(1952年)、《著名的美國黑人》(Famous American Negroes)(1954年)、《為自由而戰:NAACP的故事》(Fight for Freedom: the Story of the NAACP)(1962年);與米爾頓梅爾策合著了《黑色奇蹟:美國娛樂圈黑人的歷史圖說》(Black Magic:a Pictorial History of the Negroin American Entertainment)(1967);《大海》(The Big Sea)(1940年)和《我徘徊,我彷徨》(I Wonder as I Wander)(1956年)是自傳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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