悶棍殺手

悶棍殺手

悶棍殺手,多次在北京街頭地下通道和過街天橋等地,採用“打悶棍”方式襲擊行人、搶劫財物的5名惡性暴力罪犯。已經在北京被人民法院依法執行死刑。 中新社北京十一月六日電 今天,遵照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院長下達的執行死刑命令,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對兩名專門在地下通道、過街天橋用“打悶棍”方式襲擊行人,並致十二人死亡的兇徒執行了死刑。 無業人員焦文軍、馬俊兩人在一九九七年三月到二000年八月間,埋伏在北京市西城區、海淀區、崇文區等地區的地下通道、過街天橋等地,採取用鐵棍、鐵錘猛擊過往行人頭部、用刀刺扎行人等方法,大肆瘋狂作案九十八起,致十二人死亡,五十八人受傷,搶得款物總計人民幣二十八萬餘元。 焦、馬二人還曾於一九九九年十一月間,受人僱傭持槍將楊某殺害,馬犯在去年六月間為報復他人,持刀將沈某某殺害。 今天同時被執行死刑的還有搶劫、故意傷害犯徐義輝、王君立和搶劫犯雷從永。

抓捕過程

兩個想猛撈一把後回家開個洗衣粉廠的青年,一年內犯下約百起血案,致使14條無辜的生命過早凋零。7月25日,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判決打悶棍搶劫殺人犯焦文軍、馬俊死刑。

1 被害者家屬的哭泣使法庭如同靈堂

開庭宣判的當天,旁聽席上坐滿了被害者的家屬,有四名還站在了附帶民事訴訟的原告席上。其中一名被害人18歲的兒子和77歲的母親也來到了法庭。有一位母親手裡捧著兒子的遺像輕聲地抽泣著。當審判長王惠慶開始宣讀長達22頁的判決書時,在場的人都屏住了呼吸,靜靜地等待著判決的結果。整個法庭上除了法官宣讀判決的聲音和時隱時現的被害者家屬的哭泣聲外,寂靜得如同一個靈堂一般。

馬俊低著頭,焦文軍好像心中早已知道了結果似的,仍舊一副無所謂的神情,這一天他可能早已料到。當法官宣判兩人死刑時,馬俊抬起了頭,喉嚨微微抽動,像獲得解脫一般長出了一口氣。宣判後,兩犯被帶進暫押室,馬俊再也忍不住了,抱頭痛哭:“我對不起我媽……”但這一切都為時已晚。

從去年8月底兩案犯被擒到一審宣判此案為何拖了近一年之久?記者帶著疑問來到了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對此案進行採訪。當一中院的法官為記者抱來半米多厚的卷宗時,記者明白了其中的原委。卷宗中記錄著二人犯下的罄竹難書的101起累累罪行。搶劫、殺人、故意傷害、脫逃、非法持有槍枝種種罪行令人髮指。主審法官王惠慶對記者說,此案的一大特點就是兩犯罪分子作案次數太多,核查起來工作量很大。有時在同一地點兩人就作案數起,又間隔了很長時間,被害人情況、所搶物品都要逐一核對,細到每一次所搶的手機、呼機型號都不能有誤。經過一個半月的艱苦努力終於在審限以內將此案審理完結。

2 “我們像往日一樣,放上孩子的筷子”

記者在翻閱此案卷宗時不由被二人的罪行所震驚。以下是記者在檢察院查證屬實後的指控中看到的二人一步步走向深淵的全過程。

1999年8月8日下午2時在馬甸橋附近的持刀搶劫案,是卷宗中記載的最早的一次二人聯手的搶劫作案,當時的焦文軍、馬俊還未使用打悶棍的方法實施搶劫作案。當他們用這種方法搶劫了三四次後感覺作案效果“不太理想”,一是用刀扎完後,被害人一般都還有知覺容易呼喊救命;二是被害人能夠看見兩罪犯的相貌特徵。於是二人開始更換作案工具實施更狠毒的作案計畫。1999年9月3日,這天二人雖搶的東西不多(現金197元及手機一部),但卻邁出了他們犯罪歷程中的重要一步,用自製螺紋鋼棍猛擊受害者頭部搶劫錢財。自此二人一發不可收拾,走向了罪惡的黃泉不歸路。

焦文軍、馬俊所犯罪行之多常人難以想像,而且不分男女老幼,只要能下手他們一概不論。一次,17歲的張某持諾基亞手機在西城區阜外大街天意批發市場外行走,被二人盯住。正值中午,路上行人稀少,二人竟在光天化日之下就用事先準備好的鐵棍向17歲的少年砸去。搶走手機一部,銷得贓款1000元。還有一次也是中午,在八里莊橋下兩人用鐵棍將一65歲老人擊倒搶走人民幣2300元。

而在他們所犯的命案中記者發現很多都是只搶了幾百元,最多也不過千元。平均起來他們每殺一人所得贓款還不足1000塊錢。遭他們毒手的最後一個被害人叫王衛,是焦文軍的同齡人。2000年8月28日中午12點,王衛行走在豐臺區百樂酒店附近的人行便道上,不幸被兩個殺人魔王盯住,慘死在鐵棍之下,時年29歲。王衛中專畢業後參加工作。三年前剛剛結婚,有一個美滿幸福的家庭。而這一切的發生僅僅是焦、馬二人為了他身上的350元錢。王衛的父母年事已高。母親剛剛退休,正欲安度晚年不料禍從天降,她悲痛欲絕,在與王衛父親共同給檢察機關的親筆信中寫道:

“我們一把屎一把尿從小把兒子拉扯大,他是我們身上的肉哇,我們還指望著他呢。說沒就沒了,叫我們怎能不心如刀絞。

多少次我們夢裡喊著孩子的名字驚醒過來。

多少次呆呆地聽著門響,想像孩子還會回來。

在吃飯時我們還像往日一樣,放上孩子的筷子,等回過味來又不禁失聲痛哭起來。

尊敬的檢察長,這就是我們現在的生活,我們就是這樣過日子的。”

王衛的父母在信中最後希望監察機關儘快嚴懲兇手,給他們這個已經塌陷了的家一個安慰。

當記者問馬俊有沒有想到別人生命的可貴時,他只是輕描淡寫地說:“我只想把他們打昏,沒想把他們打死。”馬俊的律師陳運對記者說:“對於他們兩人來說殺人似乎是一種毒癮,一旦兜里沒有了錢又不想通過勞動獲取報酬,就不由自主地想起了殺人。”

3 焦文軍頂住中年人後背開了一槍

馬俊所犯的是殺人罪還是搶劫罪,是本案控辯雙方激烈爭論的焦點之一。這場爭論的產生源於二人共同實施的這樣一次犯罪。

1999年11月的一天,焦文軍在與兩個狐朋狗友私混時得知,有人要出5萬元買別人的一條命,並問他是否能找人“做”。焦說:“不用別人,我自己就行。”11月17日,焦文軍打電話約馬俊一同出來搶劫作案。二人來到大鐘寺家居廣場,當焦得知要殺的就是剛才從自己眼前經過的中年男子時,他向馬說今天就搶他。於是二人尾隨該男子上了一輛300路公共汽車並跟隨其在馬甸下了車。

下車後二人緊跟該男子,三人呈品字形前後行走,焦文軍在左,馬俊在右。當走到一處施工工地時,焦文軍從自己右肩上取下一綠色網球拍袋,拉開拉鎖露出一把雙管獵槍,徑直朝中年男子走去,用槍頂住該人後背就是一槍。馬俊習慣性地上前將中年男子推倒搶走手包,焦文軍拽下手鍊後,二人共同逃走。本想背著馬俊獨吞僱傭費的焦文軍最終也沒能得到朋友所許諾的5萬元現金。

公訴方認為,既然馬俊看到了焦的殺人行為並參與其中就應與其共同定為故意殺人罪。而辯方馬俊的律師陳運認為,雖然焦文軍在實施這一犯罪行為時是以殺人為目的的,但馬俊不知道這一情況,所以不影響他單純的搶劫目的,二人沒有共同的殺人故意,所以在此案件中還應定其為搶劫罪,最終法院採納了辯護律師的意見。

4 焦文軍起初認為馬俊是個便衣警察

焦文軍17歲時,曾因入室盜竊被原籍地法院判處有期徒刑7年,1995年被釋放後不思悔改,流竄進京,1997年年底,又因搶劫罪被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0年,1999年1月被轉至遼寧省盤錦監獄服刑,同年6月20日下午在勞動現場脫逃,盤錦監獄當即向全國公安機關發出協查通報。焦文軍脫逃後隨即流竄入京,開始了繼續作惡的生涯。他自稱想在北京猛撈一把,回老家開個洗衣粉廠。

馬俊此前在京當過保全員,因紀律散漫被雇用單位開除,無業留京,又因持刀故意傷害致人死亡被海淀公安分局網上通緝。1999年7月,兜里裝著僅有的10塊錢的馬俊懷揣片兒刀竄至海淀區薊門橋附近伺機作案時與抱著同一想法到此踩點的焦文軍不期而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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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文軍絕不同於一般的犯罪分子,在第一次服刑期間,他靠自學拿下全國自考中文大專文憑,還學成一手木工手藝獲得6級木工等級證書,有著超出常人的心理素質,而且狡猾陰險。見到馬俊,他試著以借煙為名想探個虛實,馬俊見到焦文軍的第一直覺是“一看他就不像好人”。亡命天涯的焦文軍草木皆兵,重罪脫逃被通緝,躲避戒備已成為他的本能。也許正是因為馬俊兩年的保全經歷,使得焦文軍起初誤以為馬俊是個便衣警察,他第二次入獄正是栽在便衣警察手中。攀談之中一直恐於勢單力薄的馬俊袒露出想與焦文軍聯手乾“大事”的想法。馬俊見他流露出疑惑,發誓要用行動證明自己,並當場實施了一起搶劫用以接受焦的“考驗”。焦文軍見他鐵了心,便接受了馬俊入伙。

出身警察世家的焦文軍,少年時就立志要幹大事、成大業、掙大錢。馬俊在當保全員的日子裡,一個月的薪水有400多元,可迷戀大都市燈紅酒綠,看到“大款”揮金如土的風光、氣派,羨慕之心逐漸演變成妒火,不安現狀的他便蒙生了“掙不到就搶”的邪念。共同的“目標”、共同的“志向”、共同的社會心理使他們走到一起。

據焦文軍講:他們作案選擇的時間都是在上午9時至下午4時,是出於幾方面的理由,一是這個時間段大多數人在忙於工作,街面上人少,便於作案;二是北京晚上的警察多,白天則相對較少;三是人們白天的防範意識淡薄,夜晚人的警惕性高。在選擇作案地點上,兩人下了一番大功夫,賊跡遍及北京的三環、二環路沿線幾乎所有的地下通道和過街天橋,哪個過街天橋和地下通道的什麼部位有治安崗亭、巡邏防控力量他們都一一牢記在心。焦文軍早在1997年年底便開始作案,加上與馬俊結夥後的搶劫,涉案149起。根據兩人供述及刑警核實案件的情況看,三環路作案最多,占了128起,西北三環尤其突出,公主墳橋、航天橋至花園村橋、北太平莊一線及其周圍地域,兩人交待共作案87起,占全部交待作案的61%,二環路僅有21起。焦文軍處心積慮的設計,曾使他在實施犯罪時僥倖地逃避了警察的兩次抓捕。

焦文軍把全部“智慧”都用到了作案上,總結出了“五種情況不能打”:一是暫住地周圍不打;二是現場人多或打後不容易逃掉不打;三是現場有北京人不打,他們認為外地人膽小,不愛管閒事,北京人則可能大喊大叫,或打“110”報警;四是夜裡不打,因為夜晚北京的警察多,行人少,行人警惕性高;五是沒有手機的不打。然而再狡滑的狐狸也逃不出獵人的手。他們萬萬沒有想到一張抓捕他們的天網正悄悄撒來。

5 “面向牆把腿分開,手抱頭!”

2000年8月24日、26日、28日,北京市公安局刑偵處三次召開會議,通報情況,詳細布置對此案的偵破,京城布下了恢恢法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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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舊鼓樓大街的北面有一處地下通道,平時除上下班高峰期,過往的行人十分稀少。刑警李兵負責在通道內遊動,民警王志勇、周濤各帶一名保全員控制南北兩個上下口。8月29日上午11點多,當李兵與王志勇會到一處時,突然發現兩名男子從東南方向朝地下通道走來。王志勇和李兵佯作聊天,背對二人窺視著他們的舉動,其中個子稍矮的男子手裡拎著一個大紙袋,這人就是焦文軍,而另一個則是馬俊。

在布置任務時,都對民警著重強調犯罪嫌疑人可能是兩名東北男子,作案時,拎著一個紙袋,紙袋內放有作案用的鐵棍,這個細節所有上勤民警都爛熟於心。當焦、馬二人走下通道時,李兵、王志勇迅速尾隨下去,李兵拔出手槍,撥開保險栓。就在二人走到通道的中間位置時,王志勇和李兵大聲喝道:“不許動,警察!”這突如其來的喊聲,使焦、馬二人不知所措,呆立在原地。

“面向牆把腿分開,手抱頭!”王志勇和李兵邊喊邊衝上去,將兩人推向牆壁,焦文軍把紙袋放在地上,王志勇在其身後從上到下摸了一遍,“把身份證拿出來!”王志勇說著提了下紙袋,很沉。這時,焦順從地從褲兜內掏出錢包,王志勇打開錢包,只見身份證的住址一項前兩字是遼寧,他頓時喊道:“周濤,快來,這傢伙是東北人!”周濤聞聲和另一名偵查員帶領保全員沖了過來。就在這時,馬俊有些耐不住性子了,剛欲掙脫,就被刑警李兵察覺,他掄起手槍把狠狠地砸了馬俊腦袋兩下,馬俊摔倒在地,李兵又用手槍頂住了他的太陽穴。與此同時焦文軍趁機轉回身把瘦弱的王志勇一個背挎摔倒在地,王志勇不顧傷痛奮力將其撲倒,與衝上來的周濤等人將焦文軍按住。焦文軍憑著自己身強力壯,幾次被按倒又幾次翻身站了起來。民警和保全員都拼紅了眼,最後終於將其死死按住,就是這時被按在下面的焦文軍仍在負隅頑抗,他照準民警周濤的大腿就是兩口,在這生死關頭民警周濤忍住了鑽心的疼痛,抽出手銬將焦文軍牢牢銬住,兩案犯終於束手就擒。在紙袋內,民警王志勇發現了一根直徑3厘米、長50厘米、重約10公斤、用報紙包著、外層用透明膠條纏繞的螺紋鋼筋棍,並從馬俊身上搜出了一把10厘米長的摺疊刀。兩個專打悶棍的惡魔就此落入法網。

雖然法院的判決對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作了認定,但二犯均將贓款揮霍或寄回養家,實際上物質賠償很難執行。有的社會學家指出,根治貧富兩極分化,徹底解決農村剩餘勞動力問題才是遏制惡性刑事案件高發的治本之道。(文/本報實習記者李晨 通訊員李硯春)

案件回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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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網北京11月6日電(劉玉民牛愛民) 兩伙多次在北京街頭地下通道和過街天橋等地,採用“打悶棍”方式襲擊行人、搶劫財物的5名惡性暴力罪犯,今天在北京被人民法院依法執行死刑。

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王明在今天的新聞通氣會上介紹,遼寧省盤錦監獄服刑人員焦文軍夥同內蒙古自治區卓資縣無業人員馬俊,自1999年8月至2000年8月期間,在北京的

地下通道、過街天橋等處,尾隨行人,採取突然襲擊的方式,用鐵棍、鐵錘、木棍等物作兇器擊打被害人頭部,搶劫財物,先後分別搶劫70人,其中12人死亡,58人受傷。這2名罪犯搶得人民幣、行動電話等款物價值人民幣52萬餘元。

2000年4月24日10時許,焦文軍、馬俊攜帶鋼筋棍等作案工具,在朝陽區安華橋東的一處人行過街橋上猛擊一過路人,搶得人民幣50元及手機1部。這名過路人因被打擊頭部,致重度顱腦損傷死亡。

北京市第一中級法院一審以搶劫罪、故意傷害罪、非法持有槍枝彈藥罪數罪併罰判處焦文軍死刑;以搶劫罪、故意傷害罪數罪併罰判處馬俊死刑。

吉林省農民徐義輝、河南省農民雷從永、遼寧省農民王君立等人,在1999年2月至9月間,採用暴力毆打、用木棍襲擊等手段,在北京的地下通道、大街路口等處,先後對34名行人進行搶劫,致其中2人死亡,搶得人民幣、金首飾、行動電話等款物價值人民幣36萬餘元。徐義輝、雷從龍、王君立3人被法院以搶劫罪、故意傷害罪數罪併罰,判處死刑。

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的授權,依法核准了焦文軍等5人的死刑判決。

自今年4月份以來,北京法院針對故意殺人、搶劫等嚴重暴力犯罪,入室盜竊、盜竊機動車等嚴重影響民眾安全感的多發性財產犯罪和街頭犯罪,以及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的犯罪,依法開展了專項打擊活動。王明副院長表示,今後還將集中對嚴重危害社會治安的有組織犯罪、團伙犯罪和流氓惡勢力犯罪進行嚴厲打擊,以確保首都社會環境的長治久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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