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介紹
忠縣公共資源綜合交易中心(簡稱“縣交易中心”),為忠縣公共資源綜合交易管理委員會辦公室舉辦和管理的全民副科級所有制事業單位,主要職能是根據縣政府授權,履行本縣行政區域範圍內公共資源交易活動的服務(或代理)機構職能,對進入縣交易中心的項目,出具綜合交易鑑證證明。
縣交易中心位於忠縣忠州鎮大橋路10號附1號,軟硬體齊全,辦公面積2080平方米,開通了開評標全程電子監控系統、網上銀行繳納保證金系統、評標專家自動抽取及語音簡訊通知系統、封閉評標系統等一系列先進的電子信息化系統。分開放區、半封閉區、全封閉區三個區域。
機構設定
中心內設財務科、工程建設交易科、政府採購科、國有資源交易科、信息科5個科室。其中:
一、財務科
主要職責:宣傳、貫徹執行國家和上級有關財經法律、法規和規章,遵守財經紀律,對中心財務活動進行控制和監督;負責編制年度財務預決算及各類財務報表;負責經費支出、資金調度,規範、科學理財,提高資金綜合使用效益;負責財務內審、檢查工作,加強財務分析,擬定財經管理規範性制度;負責財政性票據管理,編制財務資料,管理會計憑證和賬表,保證會計資料的完整和安全;搞好財務核算,協調好財政、審計、稅務、金融等部門的業務關係;負責各項收入(收費)的審核、收取;保證金的收取和退付;負責固定資產的管理;後勤保障工作等。
二、工程建設交易科
主要職責:負責國有資金投資工程建設項目(房屋、市政、交通、水利、電力、能源、工業、農業、信息等)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以及工程建設有關的重要設備和材料採購等的招標投標交易活動的入場登記工作;負責國有建設工程招投標交易檔案的收集、整理、送審;負責在指定媒體上發布交易信息,向信息科提供國有建設工程招投標的補疑及中標結果等公示信息;負責提供招投標場地,組織實施日常交易活動及現場服務,維持交易秩序;負責提供招投標查詢、對參與評標的專家進行身份核定;負責所涉交易項目服務收費的計算、把關,確認交易結果;履行交易過程鑑證職能和交易契約鑑證、備案,出具鑑證證明;負責向財務科提供所涉交易項目保證金退付金額、名單、開戶銀行、帳號等信息;負責對所辦理業務相關數據收集、整理、分析、統計,交易檔案收集整理及歸檔等。
三、政府採購科
主要職責:貫徹執行國家、市有關政府採購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根據縣財政局下達的政府採購任務,負責組織實施政府集中採購活動;接受採購人的委託,負責組織實施集中採購目錄以外或限額標準以下的採購項目;負責組織簽訂政府採購契約,監督檢查契約履行情況,督促有關部門對政府採購項目的驗收;負責受理和處理有關政府集中採購的質疑;負責供應商信息庫的建立和使用,蒐集和整理供應商、產品和服務信息;負責在指定媒體上發布採購信息,向信息科提供政府集中採購的補疑及中標結果等公示信息;負責向財務科提供所涉採購項目保證金退付金額、名單、開戶銀行、帳號等信息;負責對所辦理業務相關數據收集、整理、分析、統計,採購項目檔案收集整理及歸檔等。
四、國有資源交易科
主要職責:負責國有土地使用權的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及相關國有土地使用權的轉讓,路橋和街道冠名權、特種行業經營權、計程車經營權、客運線路經營權、廢舊建築拆除權等的出讓,機關事業單位、群團組織(預算內)及國有企業的房屋租賃,進入市聯合產權交易所以外的產權和權益交易,縣政府認為應當進入縣交易中心交易的其他公共資源等交易的入場登記工作;負責在指定媒體上發布出讓公告和出讓檔案,組織實施日常交易活動及現場服務,維持交易秩序;負責所涉交易項目服務收費的計算、把關,確認交易結果,出具成交確認書;負責向財務科提供所涉交易項目保證金退付金額、名單、開戶銀行、帳號等信息;負責對所辦理業務相關數據收集、整理、分析、統計,交易檔案收集整理及歸檔等。
五、信息科
主要職責:貫徹執行國家、市、縣有關招投標(採購)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在中心領導的指導下,完成招投標信息化工作;負責各類補遺、中標結果等信息的發布;負責公共資源交易活動錄音、錄像,做好信息檔案資料保存;負責綜合評標專家庫抽取終端等設備的使用、維護和管理;負責提供評標專家和代理機構抽取服務,做好保密工作;負責忠縣公共資源綜合交易網的管理和維護,為公共資源交易活動提供信息諮詢服務;負責開、評標室的統籌安排,負責評標專家抽取室、監督室、控制室的日常管理;負責招投標(採購)數據信息統計上報工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