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第

語出:元關漢卿《魯齋郎》第四折:“如今都應過舉,得第了也。”明葉憲祖《鸞鎞記·喜諧》:“只怕你得第之後,有個繡球樓上打,他情分辜負煞。”清侯方域《太常公家傳》:“寧津生自是誦應震文,而得第者四。”

得第
拼音:dé dì
解釋:1.科舉考試取中須評定等第,因稱中式為得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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