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謙[中華民國時期著名政治家]

徐謙[中華民國時期著名政治家]

徐謙(1871—1940),字季龍,出生於江西南昌,中華民國時期政治家。1903年入譯學館攻讀法律政治。授翰林院編修,不久調任法部參事,主持法律編查館。1910 年赴美國出席第八屆萬國改良監獄暨司法制度會議。1911年回國,倡組國民共進會。1912年4月任北京政府法務部次長,同年8月,國民共進會與中國同盟會改組為國民黨,徐謙被推舉為國民黨本部參議。民國5 年9月,任段祺瑞內閣法務部次長。次年隨孫中山南下,任護法軍政府參議。民國11年9月任北京政府司法總長。次年2月,與胡漢民等被委為大元帥駐滬辦理和平統一代表。民國15年,當選為中國國民黨第二屆中央執行委員。8月回廣州,任國民政府委員兼法務部長。民國16年,4月中國國民黨實行清黨,被通緝,乃潛居上海租界,後轉往香港。民國22 年11 月,與李濟深等由港入閩,參與組織“中華共和國人民革命政府”,當選為委員、最高法院院長兼農工幸福委員會主席。翌年1月閩變失敗,去香港。抗日戰爭爆發後回南京,後赴武漢、重慶,任國防委員會委員。民國27年6月,任第一屆國民參政會參政員。民國29年9月26日在香港病逝。著有《民法總論》、《刑法叢編》、《詩詞學》、《筆法探微》、《勞資合一論》、《季龍先生詩集》等。

基本信息

生平經歷

徐謙,字季龍,晚年自署黃山樵客,安徽歙縣徐村人,中華民國時期著名法學家、政治家。出生於江西南昌。

1903年,應試及第,成為光緒朝進士,進入翰林院仕學館攻讀法律。

1907年,畢業以後,先後任翰林院編修和法部參事職務,主持制訂全國的新式法律。

1908年,任京師地方審判廳廳長、京師高等審判廳檢察長。

1910年,徐謙同許世英赴華盛頓參加國際司法會議,並考察了英、法、德、俄等國的司法制度。中華民國成立後,1912年03月,任內閣法務部次長。

1912年8月25日,同盟會等5團體正式改組為國民黨,在北京召開成立大會,出席並 與閻錫山、張繼、李烈鈞、胡瑛、王傳炯、溫宗堯、陳錦濤、陳陶遺、莫永貞、褚輔成、松毓、楊增新、于右任、馬君武、田桐、譚延闓、張培爵、沈秉堃、王善荃、姚錫光、趙炳麟、柏文蔚、孫毓筠、景耀月、虞汝鈞、張琴、曾昭文、蔣翊武、陳明遠一起被推舉為參議。

1913年04月27日,發表名文《布告國民》,鼓吹武裝反袁。此後去上海,加入了基督教聖公會,並發起組建全國基督教救國會。

1917年,南下廣州,任孫中山廣州軍政府秘書長。

1919年,以觀察員資格參加巴黎和會,回國後,被聘為天津《益世報》主編。

1921年,任孫中山政府最高法院院長。

1922年,任北京政府王寵惠“好人內閣”司法總長。

1923年,任嶺南大學文學系主任,並創辦了《評議日報》。

1923年,應馮玉祥之聘進京,任中俄庚款委員會主席,同李大釗成為戰友。

1926年,隨馮玉祥訪問蘇聯,回國後,任國民黨中央執委兼廣州國民政府法務部長。

1927年03月國民黨召開二屆三中全會,徐謙當選為中央常委和軍事委員會主席團成員。

武漢政變發生後,徐謙受到汪蔣兩派的排擠,被迫辭去一切職務,寓居香港,重開律師生涯。

抗日戰爭爆發時,他懷著一腔救國熱情回到內地,任國防委員會委員。還曾任國民黨北京分部主任、福建國民政府委員等職。

1940年09月26日病逝於香港。

徐謙一生為中國現代司法制度的建立和完善竭心盡力,貢獻頗大。

人物著作

《民法總論》、《刑法叢編》、《勞資合一》、《徐季龍先生遺詩》、《筆法薈談》等。

相關搜尋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