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武[“被精神病”患者]

徐武[“被精神病”患者]

徐武是武鋼第二職工醫院精神科的一名精神病患者。2011年4月19日,該患者從精神病院逃走試圖證明自己沒有病。4月27日,徐武在廣州被武漢警方強行帶走。

基本信息

逃跑事件

2011年4月19日,在中國大陸上演了一幕真實版的“飛越瘋人院”:武漢一名被精神科監護治療4年多的男子從精神病院逃走後逃到廣州。據徐武介紹,他與單位打了兩三年官司被莫名送進精神病院。前日他在廣州接受電視台採訪後被武漢警方以“涉嫌危害社會安全”從廣州強行擄走。徐武的自由僅僅持續了8天。徐武的父親表示,徐武目前已不知所終、生死未卜。

對於43歲的徐武來說,在這裡與精神病人生活的1571天,天天都好像在做噩夢。隨後,他抵達廣州,並立刻到廣州精神病院做檢查,根據院方檢查,已經證明自己沒有精神病。

人物憂慮

當時,徐武的父親專程從武漢趕來廣州,在去接父親的路上,徐武還心有餘悸地說:“武漢公安該不會跟著我父親一起到廣州,來把我抓回去吧?”

徐武的擔心並非全無道理。

前日,徐父說,早在4月27日上午,他在廣州火車站出站時,就有一名自稱“武漢警察”的人在火車站檢票口攔住他,不讓他走!當時說要檢查他的包,徐父當即表示:“要檢查我的包可以,你們就在這裡檢查,不能帶我去別的地方,我不跟你們走。”同時,他給南方台《拍案驚奇》打了電話,記者趕緊扛著攝像機向檢票處衝去,見一名著便裝的男子拉著徐父不讓離開。看到攝像機後,著便裝的男子放開徐父,用手擋著攝像機鏡頭並開始撥打電話。

徐父則被接到車上,與徐武一起到了南方電視台。在車上,徐父還說:“剛才截住我的男子我認識,徐武從醫院逃脫後,他曾經到我家去找過徐武!”

4月27日中午12時,採訪結束,相關人員安排徐家父子在電視台院內的餐廳吃飯。徐武又道出心中的不安:“武漢來的警察肯定在電視台外面等著要抓我呢,我們等會出去,不會被武漢來的警察捉住吧?”徐武的擔心在3個小時後被印證了。

為了安全起見,有人讓徐家父子從後門出去。

下午1時33分,徐家父子等3人從餐廳後門上了一輛計程車,準備來新快報接受採訪,卻被七八名不明身份的男子強行擄走。

聞訊而來的調查人員只來得及抓住其中一名自稱姓周的男子,並將其扭送至廣州市公安局華樂派出所。

昨日,4月27日晚上11時12分左右,該名男子已經被武漢警方接走,派出所方面表示,“他們手續齊全,也有正規的法律文書和內部辦案檔案,我們不能不放人。”

後來獲悉,他並不是姓周,而是武鋼煉鐵廠保衛科的全霆。

徐武 - 事件經過

1、1999年進入武鋼煉鐵廠最初被安排的工作是“看儀表”。但由於這個工種過於枯燥,徐武向廠領導提出調崗到其他有前途的部門,徐武的要求很快得到滿足。他被調往另一個部門負責生產線操控,但時隔不久,徐再次被調職。這次是全場工人都夢寐以求的部門———保衛科。

2、徐武強烈的好勝個性開始顯現,徐武被保衛科和廠區領導約談。希望他同意調往其他部門,這遭到徐武斷然拒絕。自稱熟悉內情的多名受訪者回憶,從那個時候起徐武就開始和保衛科科長全林等人結下了“梁子”,據徐家親屬回憶雙方最重大的一次衝突發生在2004年年底。當時徐武組織材料到湖北省府陳情,被武鋼煉鐵廠廠長等人帶回後,遭到一頓痛打。

3、2006年12月,徐武隻身北上,被鋼城公安分局派員接回並移交給煉鐵廠保衛科。在那以後,徐被宣布“患有精神病”,並於同月被羈押、收治,2006年12月29日全林和廠區信訪辦一眾工作人員突然破門而入,要求其家人在一份“精神病人收治知情書”上籤字。

4、2006年12月30日,在武鋼公安分局及信訪部門工作人員“不簽就判刑”、“工作都保不住”的巨大壓力下,徐武的父母最終在那份確認送兒子到精神病院治療的檔案上籤了字,此後為了能給兒子換回自由,他們幾乎傾盡家財。

5、2011年4月19日,徐武從關押自己的武鋼職工二院精神科監護病房成功“越獄”,隨後他開始向媒體舉報稱因為自己多年堅持上訪,遭到前上司、原單位的“迫害”,被非法收治在精神病院長達4年時間。僅僅7天之後事件發生戲劇性變化,趕到廣州找記者“伸冤”的徐武被曝在南方台遭武漢警方跨省“抓回”。

徐武 - 三次診斷

徐武父母手持鑑定證書 徐武父母手持鑑定證書

1、在徐武家中其父母出示了三份分別來自武漢市精神病醫院司法檢定所和武鋼第二職工醫院的診斷證明。日期標註為2006年12月26日的司法鑑定文書,正是當年武鋼第二職工醫院“收治”徐武的依據。但是在2007年1月,其與親屬前往探望徐武時,徐武曾稱,這份司法鑑定報告系偽造所得。實際上當時的徐武正因到北京陳情,而被羈押在拘留所。這份文書對徐武的最終鑑定為“偏執性精神病”,同時,鑑定機構作出了“住院治療”的明確診斷。

2、2008年11月武漢市精神病醫院司法檢定所再次做出鑑定,從文字表述上看,這份編號為“武精醫鑒字0810257號”的文書要較第一份詳細很多。全文約2000字。這份報告從病理學角度對徐武的“病情”做出了全面的判定。最終,武漢市精神病院鑑定認為“徐武不能深入交談,仍堅持(遭遇)司法不公”,同時,鑑定文書指出,徐武符合CCMD———3中“偏執型精神病”的診斷標準。而這一次,鑑定機構的結論是———“繼續住院”。

3、第三份鑑定來自負責收治徐武的武鋼第二職工醫院於2010年12月15日作出的“診斷”,這一次還是“偏執型精神病”。住院三年多後徐武被證明“沒有絲毫改善”。

被抓理由

據廣州警方內部人士證實,確實是武漢警方便衣帶走了徐武,理由是涉嫌危害社會安全與穩定。至於帶到了什麼地方,帶走之後怎樣處理,則要去問武漢警方,廣州警方已經沒有權力干涉了。

媒體27日打了數十個電話,分别致電武漢市公安局鋼城分局、武漢市公安局,以及公安局內部負責宣傳的相關負責人,他們或者不接電話,或者表示不清楚此事,或者提出無法核實媒體的身份。

徐武的父親表示,他也不知道兒子被帶到哪裡去了,現在誰也不肯再告訴他兒子的下落了,他覺得是自己害了兒子,是自己來廣州導致警察尾隨而來。

律師觀點

精神病人不是在逃罪犯 警察無權採取強制措施 況且徐武並非精神病患者

廣東律師顧浩巍表示,徐武是精神病院的病人,並不是個犯罪嫌疑人,也不是一個在逃罪犯。公安機關是一個國家權力機關,它針對犯罪嫌疑人可以採取強制措施或跨省抓捕,但針對一個精神病人是不能採取強制措施的。有權將徐武這個精神病人帶回武漢的,只有醫院和徐武的家屬。

他表示,醫院發現住院的精神病人跑了,可以來人把他抓回去進行治療,但警察沒有這個權力,因為對方不是犯罪嫌疑人。即使醫院發現病人丟了,委託警方幫忙將人帶回也不行。因為公安機關行使的是公權力,醫院行使的是私權力,即使是醫院委託警方,警察也不能接受醫院的委託前來抓人,最多只能協助醫院把人帶回去。

如果警方要抓捕這個人,首先必須證明他不是精神病。先要對他進行精神鑑定,鑑定他不是精神病人,在有證據證明他不是精神病人、且他所從事的行為可能涉嫌犯罪的情況下,警方才能對他採取強制措施。

在沒有重新進行精神病鑑定之前,徐武在法律意義上還是精神病人,警方就不能對他採取強制措施,但是,醫院可以抓他回去治療,或者重新鑑定。醫院抓他回去重新鑑定之後,有病則繼續治療,沒病則應該放出來。

如果在進行鑑定之後,有證據證明他從來就沒有精神病,那么,就需要追究當時是誰把他“變成”精神病了,裡面是否存在交易。搞清這些之後,警方才有權對他之前的行為進行追究,如果有涉嫌犯罪的才能進行追訴。

徐武 - 飛越瘋人院

徐武[“被精神病”患者] 徐武[“被精神病”患者]

1、2011年4月19日,因醫院裝修,徐武從3樓的病房搬到1樓病房。當天凌晨2時,他溜到一個沒人的房間,用被單將窗戶的柵欄擰彎,撐開了足以通過身體的間隙,鑽出去之後,接著溜出了醫院的大門,期間沒有任何人發覺,被關在武鋼第二職工醫院精神科的徐武成功“越獄”,其實施了三個晚上的“越獄”計畫終於完成了,對於43歲的徐武來說,在這裡與精神病人生活的1571天,天天都好像在做噩夢。

2、2011年4月27日下午1點30分左右,徐武剛剛在南方電視台接受了《拍案驚奇》欄目的採訪,在南方台的大院內搭乘計程車時,徐武、徐父和徐武的朋友江一拍三人上車,當時有七八名不明身份的人突然打開他們的車門,將徐父和江一拍強行拉下計程車,徐武也被人拉住,但他死活不肯下車,並叫道:“為什麼抓我?我犯了什麼法?”

3、當時計程車開到南方台大院時被南方台的保全攔住,一名武漢口音的男子稱自己是警察,要求放行,但僅僅向保全晃了一下證件的封面,並沒有出示證件,車就開走了,面對突發情況,在場的《拍案驚奇》記者只能扣下其中一男子,並將其帶到廣州華樂街派出所報案。該男子自稱姓周不是警察,但不肯透露自己的身份。隨後相關途徑確認其身份為武鋼煉鐵廠保衛科的人員。

4、2011年4月28日,剛剛趕回武漢家中的徐桂斌證實,當日帶隊前往廣州帶走徐武的,正是曾多次遭到徐武舉報的武鋼煉鐵廠保衛科長全林。而全林本人未作回應。武鋼鋼城公安分局值班人員在得知記者來以後更直接掛掉電話同時知情人士確認,確實是武漢警方的便衣帶走徐武,理由是徐武涉嫌危害社會安全與穩定,之後徐武生死不明。

引發爭議

廣州警方內部人士表示,如果是刑事案件涉及要跨省追捕的,一般情況下都會通過當地公安機關抓人,至少會跟當地公安機關打招呼。如果是涉及國家安全穩定的案件,則可以不通過當地公安機關,但也會跟上級公安部門備案。

一個“精神病患者”從醫院跑出來、身無分文,不是“刑事案件”,也不是“涉及國家安全穩定”的大案要案,是否需要動用警力,勞師動眾、急匆匆把人抓回去?

法律界人士則表示,只有一種情況可以動用警力,人失蹤了,醫院和家屬到警方報警了,警方可以協助醫院和家屬把人找回來,但最多也只能是“協助”。

實際上,這回武漢警方明顯沒有獲得家屬的請託,醫院有沒有請求他們協助也無從得知。

再者,徐武是在南方台大院內、在準備來新快報的路上被劫走的,他在廣州並沒有做出任何違法行為、也不具有攻擊性。一個處於眾記者嚴密監控下的人,可以說是行蹤完全透明的,根本不算“失蹤”,在記者陪同下,也不可能再度“失蹤”。

情況並“不緊急”,為何不能亮出證件、說明來意?一見記者的鏡頭就躲,一見記者離開,就衝上去抓人?更離奇的是,現場有一男子曾對徐武的朋友江一拍說,“你們這回闖大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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