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匯區合作交流辦公室

徐匯區合作交流辦公室是承擔本區合作交流、對口支援工作的職能部門。 (三)負責本區合作交流信息的綜合與發布;為社會提供合作交流信息公共服務。 (十)負責我區各部門和街道辦事處、鎮政府公務接待的牽頭、協調工作。

基本概況

徐匯區合作交流辦公室掛區接待辦公室牌子。徐匯區合作交流辦公室是承擔本區合作交流、對口支援工作的職能部門。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市和區有關加強國內合作、對口支援、服務全國、擴大對內開放的戰略、方針和部署,組織研究本區合作交流工作的政策、措施以及合作交流中的重要問題。
(二)按照本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的要求,負責編制本區合作交流工作的總體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
(三)負責本區合作交流信息的綜合與發布;為社會提供合作交流信息公共服務。
(四)組織、協調、推進本區與各地在經濟、科技、基礎設施、人才、教育、文化、衛生等領域的合作交流工作。
(五)負責與區域內駐滬辦事機構的聯繫、服務與協調;負責區域內各地在滬企業協會的指導、協調和服務。
(六)負責本區的對口支援工作,管理對口支援資金,配合做好對口支援幹部的服務保障工作。
(七)負責做好本區黨政代表團赴各省市區有關地區考察的組團、聯絡工作。
(八)負責與我區建立友好關係的外省市、區副廳(局)級以上領導及率團來我區訪問、考察的公務接待工作;負責來我區政務考察、學習交流的外省市、區副廳(局)級以上領導及率團來我區訪問、考察的公務接待工作;負責對口支援、幫扶地區副縣(處)級以上領導及率團來我區訪問、考察的公務接待工作;負責對口支援、幫扶地區副縣(處)級以上領導及率團來我區訪問、考察的公務接待工作。
(九)負責市委、市政府接待辦及上級有關部門下達的公務接待工作。
(十)負責我區各部門和街道辦事處、鎮政府公務接待的牽頭、協調工作。
(十一)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徐匯區合作交流辦公室設2個內設機構,即:
(一)合作交流科
(二)接待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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