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簡介
彭慶國,男,漢族,山東滕州人,大學學歷,原中共滕州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兼滕州市社會矛盾排查調處中心辦公室主任(副縣級),山東省棗莊市第八次、九次黨代會代表,山東省滕州市第十一次、十二次黨代會代表,山東省棗莊市第十四屆人大代表,山東省滕州市第十六屆人大代表。
工作經歷
彭慶國於1987年7月參加工作,1990年1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歷任山東省勞改警官學校勞改管理專業學生,山東省滕州市司法局政工科副科長、科長,滕州市司法局副局長、黨組成員,山東省滕州市司法局副局長(正科級)、黨組成員,山東省滕州市委政法委副書記、綜治辦主任、政法系統黨委委員,山東省滕州市委政法委副書記、政法系統黨委委員、司法局局長、黨組書記、社會矛盾排查調處中心辦公室主任,山東省滕州市政府黨組成員、市委政法委副書記、政法系統黨委委員、司法局局長、黨組書記、社會矛盾排查調處中心辦公室主任,山東省滕州市政府市長助理、黨組成員,山東省滕州市委政法委副書記、政法系統黨委委員、司法局局長、黨組書記、社會矛盾排查調處中心辦公室主任,山東省滕州市委常委、政法委副書記、政法系統黨委委員、司法局局長、黨組書記、社會矛盾排查調處中心辦公室主任,山東省滕州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政法系統黨委書記、司法局局長、黨組書記、社會矛盾排查調處中心辦公室主任,中共滕州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政法系統黨委書記、社會矛盾排查調處中心辦公室主任等職務。
棗莊市第八次、九次黨代會代表,滕州市第十一次、十二次黨代會代表,棗莊市第十四屆人大代表,滕州市第十六屆人大代表。
人物事件
2015年3月,山東省棗莊市人民檢察院決定,依法對滕州市原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兼滕州市社會矛盾排查調處中心辦公室主任彭慶國(副縣級)以涉嫌貪污罪、受賄罪、挪用公款罪、行賄罪向棗莊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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