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他在“七日亭”苦候了六天,發現有一個患氣喘病的王孫公
子和一個說話總是文繪繪的讀書人總是在附近閃閃縮縮。
他決定要在相思姑娘出現之前先行解決這兩個鷹犬走狗。
沒想到,他想要解決這兩人的時候,這兩人也正要解決他。
而且還要互相解決。
這一場格鬥十分兇險。
三人旗鼓相當,誰也沒辦法勝得了誰。
而且三人都互不信任。
但三人都不想喪在這裡。
這雖是濁世渾流,舉世皆非,但在他們心中,仍有大是大
非,仍要做一番大事;什麼都沒辦到,就這樣死了,他們不甘
心。
所以三人都暫時撤退。
改為在暗中保護相思姑娘。
第七天,相思姑娘果然出現了。
她和男僕大鼓,女婢小鼓惶惶灑灑地經過“七日亭”的時
候,就遭到了伏襲。
那時錦衣衛的精銳部隊,一共有三十八人。
負傷的方快安,並沒有因傷而怯。
他仍伏在暗處,一見相思姑娘遇險,立即出手。
他在武林中有一個外號。
外號當然不是自己封的,自己給的外號傳不開來流不廣遠,
外號通常都是人家叫起來的。
他的外號就叫“以寡擊眾”。
他向來就習慣以一人之力力抗群敵。
“孤掌而鳴”已成為他的風格。
“敵眾我寡”已成為他的慣例。
他為救忠良之後,以及保住相思姑娘手上的惡人罪證,以便
有一日用這些如山鐵證來使田爾耕這也害了他全家的惡徒伏法,
他可全不怕對方人多。
可是對方人不但多,武功也高。
一一一一對八人也許不算什麼,一戰十八人就吃力得很。
可對方是有三十八人。
個個都是高人。
不過,他不怕死。
而且有人更不怕死。
——那就是那個身著重裘,走兩步路喘三口氣,兩頰給病火
燒得像喝醉了酒般的王孫公子!
那王孫公子競搶先出手。
他的武器很奇特。
他也很拚命。
他一拚命的時候,就脫掉他身上的厚厚,重重,大大,長
長,蓬蓬,松松,垮垮的獸皮毛裘。
毛裘就成了他的“武器”。
你可別小看了這一張“兵器”:一個錦衣衛的頭給那一下打
得像砸開了的椰殼,一名鷹大的手給一擰一扯間右臂看來像條抽
掉了骨節的蛇,一名爪牙的腰給橫的一記就成了兩截,還有一名
擋頭使的是快利厚重的“白虎追日大刀”,也給他的毛裘一招橫
掃卷飛到不知哪兒去。嚇得那在田爾耕手下享有大名的擋頭不敢
再上前“圍剿”。
一一一原來是友。
非敵。
既然是友,方快安再不猶豫。
再不必考慮。
他一躍而下。
加入戰團。
一一一助那王孫公子一臂之力!
他飛身下去助人一臂之力之後,也有人躍身殺人戰團助他半
臂之力。
來人是誰?
原來竟是那個看來酸溜溜,說話文謅謅,平時舉措拖泥帶水
的書生。
那書生的武器也很“特別”。
他用的是方便鏟。
——這通常是行者。頭陀、出家人才使用的武器。
可是這看去“手無縛雞之力”的書生,用的竟是這等耗力奇
巨、殺力奇大無匹的兵器。
這獨門兵器,在昨日之戰時,這書生井未使用。
相同的,那病王孫也未亮出他的殺手鐧:毛裘。
方快安也一樣。
可真巧的,他的絕門兵器,才施展開來——
他的兵器一點也不“奇異”。
他用劍。
他的劍看去很平凡,但每一劍劃出,均發出極其亮麗。極其
寂寞的劍光。
劍光只一瞬。
然後是血光。
血在人的生命噴濺而出的瞬間也是極其亮麗和寂寞的,竟如
劍光一樣。
在這樣的“陣容”下,那三十八名錦衣衛,絕對也完全討不
了好,甚至也討不了話,到最後,不死只有抱頭鼠竄,求生的只
有自己討饒去了。
方快安可無所謂,但那王孫公子可一個都不饒。
最心狠手辣的,還是那個白衣書生。
他還要追擊,非要趕盡殺絕方休。
“惡人對好人趕盡殺絕,好人卻對惡人常常網開一面,”事
後,這白衣書生這樣解說:“所以壞人一向比好人多。如果我們
想有一日這世上的好人至少並不比壞人少,那么,在這一點上,
咱們得要向壞人學習。”
打退了那一乾“攻襲者”之後,這三人已十分瞭然對方的身
分。
因為他們的兵器和絕招。
在前一天的交手裡,三人都懷疑對手的真正身分,所以也就
沒有真正出手,沒有亮出真正的看家本領和獨門兵器來。
只要一亮出這絕活兒,大家都知道:
這病郎君正是率領江湖義士與魏忠賢一群狐群狗黨處
處為敵的“病王孫”公孫重眉。
那白衣書生則是當朝先後讓魏閹羅織罪名慘殺的兩名朝廷之
士——白惕余和居不疑的兒子和義子——“伍家鏟”白居不易。
兩人都是對抗魏閹集團的中流砥柱。
還有方快安,也一樣。
——有他們在,魏忠賢和他的爪牙們無論如何得志得勢,仍
得寢食難安。
他們都情知能力有限。
但依然爭取。
仍然對抗。
——只要有一口氣在,仍然要持正衛道,激濁揚清,哪怕劍
光只一瞬,也要燭照大地,雷震天下。
畢竟,許多剎那加起來,便是永恆;永恆也只不過存身於許
許多多的一瞬間。
二、紅顏彈指老
要護送相思姑娘到“一夜鄉”去投奔“淮南王”;得要路經
四百六十五里,其中以頭撞山。鷹落峪。七夜樓三處最為兇險。
那兒不僅形勢險惡,而且還布滿了錦衣衛以及受命于田爾耕
的江湖幫會“第九流”和“斤半堂”實力聚集之地,可又是赴
“一夜鄉”的必經之地。
別的地方,不走大路走小路,沒有陸路行水路,萬一水陸都
沒有路了,還可以自辟一條血路走;但這三個地方不能。
一一一那只有硬闖了。
揚劍軒居士掃描校對
轉載請保留,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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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紅顏彈指老
要護送相思姑娘到“一夜鄉”去投奔“淮南王”;得要路經
四百六十五里,其中以頭撞山。鷹落峪。七夜樓三處最為兇險。
那兒不僅形勢險惡,而且還布滿了錦衣衛以及受命于田爾耕
的江湖幫會“第九流”和“斤半堂”實力聚集之地,可又是赴
“一夜鄉”的必經之地。
別的地方,不走大路走小路,沒有陸路行水路,萬一水陸都
沒有路了,還可以自辟一條血路走;但這三個地方不能。
一一一那只有硬闖了。
方快安與公孫重眉。白居不易結伴好同行,不打不相識,而
且是識英雄者重英雄,路上三人相交把臂,歡快莫名。方快安著
意地問起兩人為何要來“冒這一趟渾水”?
白居不易的回答是:“魏閹一黨殺了我父母,殺了我全家。
他要殘害忠良之後,我就跟他頑抗到底。”
公孫重眉則說:“魏閹指明要我這顆頂上人頭,賞金萬兩,
我只要有一口氣在,便要找些事兒跟他對著幹,起碼也要把這顆
大好頭顱起價至十萬兩才好商量。”
方快安聽了,心上原有的石頭也開成了石花。
他們也向方快安相詢:為何一力相護相思姑娘渡厄履險。
方快安的答案是:
“當年,我曾受了夏大人的禮重和人情,無以為報,盡一己
之力護相思小姐一程,是我唯一的機會。”
白居不易和公孫重眉了解了情形,好像都撥開了雲雨見天。
這樣想著的時候,方快安就完全原諒她了。
對她,除了感到美麗,還令他覺得驚艷。
本來,驚艷這種感覺,多僅在第一次的邂逅,可是,對她,
卻是一種不住也不斷的驚艷,常常驚,時時艷。
每見上一次,都驚一次艷。
每看上一眼,都驚艷一回。
方快安還對她很有“親”的感覺。
為什麼會有這種感覺,方快安久歷江湖,情場步遍,始終系
不住他不羈的心,但這種感覺,還是第一次。頭一回有,至於為
什麼會有,方快安也說不上來。
他把它“歸咎”於這女子唇上有痣。
痣,小小,黑而亮,她笑的時候(她很少笑),痣會失笑,
那像是顆會說話的痣。
他唇上也有這種病。
所以他覺得這是一種美麗的巧合。
巧合本來就是一種“緣份”,何況還是美麗的?
他應該見過她的一一一以前,他也曾到夏府拜會過夏大人,只
不過,那時候,他還年少,而她,只是個小小的小可愛,肥嘟
嘟,笑眯眯的,那似冷而艷但一記憂鬱的眼神已足令一夏皆含
情。
夏涼正好輕衫薄。
春風未熱花先笑。
——那老夫子白居不易老是吟著這兩句詩,使素來怕
聽人吟詩的他卻不覺牙酸,想來是跟識著相思有關係。
他已注意了這心裡和眼裡以及心目中的女子好久好些時候
了,第一次過去搭訕的時候,還是決定收斂心情,保護自己,用
了是夏大人“學生子”的名義:
“十五年前,我見過你。那時,你還小呢!你不記得了吧?”
也許這突然的話有些突兀吧?相思眼色竟閃過一瞬間的微惆
和小驚。
她茫然的抬起頭,秀目很艷,秀頷很尖,然後用手指撥好鬢
邊微亂的髮絲,說:“如果不提舊識,你就為了救我而救我,你
會救嗎?”
這是她向他說的第一句話。
那是一句問話。
她對他的第一句是一句問話。
她是彈著指甲問的。
這一路上,他都悉心地照顧著她。沿路荒涼,長途跋涉,顛
沛流離,晝夜趕程,對女兒家而言,沐浴就寢,大小二解,最是
不便,況乎相思姑娘還是千金之軀?嬌寵慣了,十指尚不沾陽春
水,何況是上高山。下絕壑。涉深水。步棧道?不過,相思卻有
過人的韌力,而且,披星戴月使她更有星月的幽光,風霜滿途更
使她清逸得如金風玉露,而且依舊帶點香。
永不褪味的香,還有永不褪色的風情。
對她形容只有一個字:美。
她也感謝他對她的好意,並對他說:“你使劍的時候,那一
剎那的光輝,比花開還好看。花沒劍那么俊。”
路上幾次埋伏,方快安都全力為她拼搏。
尤其在對抗“第九流”四十七名刺客攔路截殺之役,他一口
氣殺了八人,傷了七人,而自己也傷了三處。
目錄
第一章劍光只一瞬 | 第二章紅顏彈指老 | 第三章驚雷響千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