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履歷
1984.09——1986.07,天津市寧河縣師範學校學習;
1986.07——1987.07,天津市寧河縣蘆台鎮第一國小教師;
1987.07——1988.07,天津市寧河縣蘆台一中團委幹部;
1988.07——1994.05,共青團天津市寧河縣委科員、副科長;
1994.05——1996.05,中共共青團天津市寧河縣委副書記;
1996.05——1997.12,中共共青團天津市寧河縣委書記(1994.08—1996.12,在中央黨校函授學院經濟管理專業學習);
1997.12——1998.02,中共天津市寧河縣委常委、團縣委書記;
1998.02——2001.10,中共天津市寧河縣委常委、團縣委書記、任鳳鄉黨委書記(兼);
2001.10——2002.11,中共天津市寧河縣委常委、團縣委書記、縣招商辦主任(1999.09—2002.07,在中央黨校在職研究生班經濟學專業學習);
2002.11——2006.12,中共天津市寧河縣委常委、宣傳部部長;
2006.12——2010.12,中共天津市寧河縣委常委、縣紀委書記;
2010.12——2011.12,中共天津市寧河縣委常委、常務副縣長;
2011.12——2015.11,中共天津市寧河縣委副書記、縣政府縣長;
2015.11——2016.02,中共天津市寧河區委副書記、區政府區長;
2016.02——2016.12,中共天津市薊縣縣委書記(正局級);
2016.12——2018.01,天津市人民代表大會農業與農村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2018.01——,天津市人民代表大會農業與農村委員會副主任委員、法制委員會委員。
任免信息
2018年1月26日,天津市第十七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通過:任命張炳江為天津市第十七屆人民代表大會農業與農村委員會副主任委員、法制委員會委員。
人物事件
2018年12月27日,環境部匯總發布第三批中央環保督察7省份公開移交案件問責情況,一批典型問責案例被通報。
2017年3月,曾針對七裏海保護區被天津寧河區政府轉租等違法開發問題刊發調查報導。此次通報稱,給予天津市人大農業與農村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張炳江(時任寧河縣委副書記、代縣長、縣長)黨內警告處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