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嶗山區王哥莊街道張家河社區黨支部書記、居委會主任張永宏占用社區集體土地。2012年4月,張永宏利用職務便利,違法占用社區集體土地408平方米建設個人房屋。王哥莊街道黨工委給予張永宏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國土行政主管部門依法對其行政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