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事跡
張樂從警以來,先後在涇陽縣公安局燕王派出所、法制大隊、興隆派出所工作。在法制大隊工作期間,工作認真負責,業務能力強,先後審核各類行政案件3200餘起,刑事案件1600餘起,並無一差錯。在普法宣傳戰線上,他的足跡踏遍了全縣轄區和校園的每個角落。在派出所工作期間,他勤奮敬業、忠誠履職,在生命的最後7天裡,一直堅持在單位加班加點工作。2017年7月10日15時30分許,張樂同志在單位工作期間突發疾病,經搶救無效,不幸於2017年7月11日零時26分因公殉職。2017年10月17日,涇陽縣公安局確認其為因公犧牲。
所獲榮譽
張樂先後多次被市局、縣局評為先進工作者、優秀民警、優秀公務員、優秀法制民警、優秀共產黨員、規範執法標兵,被縣委、縣政府評為2011-2015年全縣法治宣傳教育先進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