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曉玉[山東濟寧市委黨校黨委書記]

張曉玉[山東濟寧市委黨校黨委書記]

張曉玉,男,1961年10月生,漢族,濟寧嘉祥人,大學學歷,1984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4年7月參加工作。曾任山東濟寧市委黨校黨委書記、常務副校長。2017年1月,因涉嫌受賄罪被逮捕。

基本信息

人物履歷

張曉玉張曉玉
2003年04月——2007年06月,濟寧日報社黨委書記、社長、總編;
2007年06月——2007年12月,濟寧市政府副秘書長;
2007年12月——2011年12月,魚台縣委書記、縣人大常委會主任;
2011年12月——2016年12月,濟寧市委黨校黨委書記、常務副校長。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16年9月,中共濟寧市委黨校黨委書記、常務副校長張曉玉(副廳級)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依法雙開

2016年12月28日,據山東省紀委訊息:中共山東省紀委對濟寧市委黨校原黨委書記、常務副校長張曉玉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
經查,張曉玉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超標準接待,違規購買、使用公務用車;違反組織紀律,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幹部選拔任用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違反廉潔紀律,收受禮品、禮金;違反生活紀律;違反財經法規,坐支應上繳財政收入。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索取、收受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張曉玉身為黨員領導幹部,理想信念喪失,嚴重違反黨的紀律,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中共山東省紀委常委會會議審議並報中共山東省委批准,決定給予張曉玉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線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依法逮捕

2017年1月,山東省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中共濟寧市委黨校原黨委書記、常務副校長張曉玉(副廳級)決定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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