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明璽

張明璽

張明璽,男,漢族,1964年11月出生,甘肅會寧人,出生地甘肅會寧,大學學歷,農學學士,高級工程師,1989年8月參加工作,中共黨員。 現任白銀市政府秘書長。

人物履歷

歷任

白銀市園林局局長 ,

白銀市殘疾人聯合會理事長 ,

白銀市殘聯黨組書記、理事長 ,

白銀市政府副秘書長、市殘聯黨組書記、理事長 ,

白銀市政府副秘書長、市政府辦公室副主任 。

白銀市水務局黨組書記、局長。

2017年9月,任白銀市政府秘書長、黨組成員。

任免信息

2014年9月15日,白銀市人民政府發布《白銀市人民政府 關於張明璽等同志職務任免的通知》,經市人民政府研究,決定:張明璽同志任白銀市政府辦公室副主任。

2014年9月23日,白銀市人民政府發布《白銀市人民政府 關於提名張莉、張明璽同志職務任免的通知》,經市人民政府研究,提名:張莉同志任白銀市殘疾人聯合會理事長;張明璽同志不再擔任白銀市殘疾人聯合會理事長職務。

2015年6月30日,白銀市人民政府發布《白銀市人民政府 關於溫旭東等同志職務任免的通知》,免去張明璽、張林同志白銀市政府副秘書長、辦公室副主任職務。

2015年6月30日,白銀市人民政府發布《白銀市人民政府 關於提請溫旭東等同志職務任免的報告》,市長汪海洲向市人大常委會提名:張明璽同志任白銀市水務局局長。請市人大常委會依法決定任命。

2017年2月24日,白銀市九屆人大常委會第二次會議通過,任命張明璽同志為白銀市水務局局長。

2017年9月5日,白銀市委組織部發布《白銀市關於幹部任前公示的公告》,時任白銀市水務局黨組書記、局長張明璽,擬任白銀市人民政府秘書長、黨組成員。

2017年9月20日市九屆人大常委會第六次會議通過,決定任命張明璽同志為白銀市政府秘書長,免去其白銀市水務局局長職務。

環保問責

2016年11月30日至12月30日,中央第七環境保護督察組對甘肅省開展了環境保護督察工作。2017年4月13日,中央環保督察組向甘肅省反饋了督察意見,並將督察發現的11個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問題線索移交甘肅省,要求依紀依法進行調查處理。甘肅省委、省政府對此高度重視,於反饋次日即召開省委常委會,專題研究反饋問題的整改和問責工作,成立了由省委書記和省長任雙組長的甘肅省生態建設和環境保護協調推進領導小組,明確提出問題整改不到位不放過、責任追究不到位不放過。按照省委、省政府統一部署,省紀委、省監察廳牽頭成立了省環保督察問責工作組,在全力配合中央專項督查組核查祁連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生態環境問題的同時,對中央環保督察移交的所有問題線索,採取分級核實、統一審核的方式進行了全面深入的調查,查清了事實,分清了責任,界定了責任人員。

白銀市重金屬污染防治工作推進不力問題。白銀市白銀公司是國內銅、鉛、鋅、金、銀、硫等綜合發展特大型聯合企業,是規模化有色金屬綜合發展生產基地,也是向白銀市東大溝排放重金屬量最大的企業。其下屬選礦公司環境管理粗放,2016年曾相繼發生回水管道破裂、選礦礦漿泄漏等兩起污染事故,對周邊河道及土地造成嚴重污染。第三冶煉廠將調節池直接建在東大溝河道內,池記憶體有重金屬底泥約600立方米,環境隱患十分突出。白銀市重金屬污染治理項目推進緩慢,2015年國家下達財政專項資金1.3億元用於治理東大溝重金屬污染和含鉻土壤污染,資金到賬一年有餘,但由於工程建設招標滯後等原因,項目遲遲未開工。以上問題反映出白銀公司環境管理粗放,對下屬企業監督管理不力,導致下屬企業環境違法行為長期得不到解決;白銀市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對重金屬污染治理項目推進不力。根據省環保督察問責工作組調查認定情況,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省委、省政府研究決定,對白銀市水務局局長張明璽進行誡勉談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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