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事嘉興
1917年1月,北京政府任命北洋軍人楊善德為浙江都督,同時任命北洋官僚齊耀珊為浙江省長,張昌慶等北洋系官僚隨二人南下浙江。
民國6年(1917年),因社會治安不穩,奪案迭出。嘉興縣知事張夢奎為此被撤職,2月,省長齊耀珊派張昌慶任嘉興縣知事。他依仗了大總統徐世昌的勢力,辦事專橫嚴酷。
9月14日晚,城區蒲鞋弄兒童“作迎燈之戲”,警察前去禁止,逮捕數名兒童,在追捕中有兒童溺水致死。其家長及居民於次日前往警察局質問,街上的人多表示同情,一時人群集聚,縣知事張昌慶聞訊前往彈壓,競令衛隊開槍向人群射擊,鄉民吳金榮適經其地,中彈斃命,事後張派人給死者家屬80元,命買棺埋葬。城內各界人士紛紛不平,有人向省上告,省恐事態擴大,竟將主持燈會的一個道士判刑4年以作塞責,草營人命的縣知事張昌慶仍然作威作福。
北洋軍閥控制境內後,連年災荒,兵連禍結,社會趨於凋敝,民生更加困苦。
民國6年(1917)9月,嘉興縣農民日有百餘起赴縣署請願,縣署吏員競向農民每人收印花稅一角作為傳達費。l0月13日,新豐區農民100餘人請求縣知事張昌慶救災,縣署官員惡言恐嚇激起公憤,搗毀辦公室,縣知事張昌慶驚呼“暴民作亂”,報省派兵鎮壓。
民國7年12月27日,新塍鄉民又有2000餘人赴縣告荒,要求減免租賦,縣知事張昌慶電令軍警逮捕7人,由戒嚴司令部貼出告示稱“依戒嚴條例嚴加懲處”。當月嘉善縣有農民700餘人赴縣署請願,又被派兵彈壓驅散。
被驅下台
1919年7月18日,全國學生聯合學會嘉興支會為籌設國貨陳列所,在教育講演廳前演劇募捐,遭到縣知事張昌慶、駐軍團長兼戒嚴司令夏兆麟的干涉和鎮壓,唆使軍警毆傷愛國學生,省立二中學生朱培生等被打成重傷,學生印送的千餘本國貨調查錄被張昌慶“親手拋入河中,”演出服裝、道具、資金被軍警掠奪,激起民憤。嘉興地方開明士紳顧企先聯合各界人士,發動驅逐張昌慶,滿街貼著“驅逐民賊張昌慶”的標語。嘉興及海寧、嘉善、海鹽、崇德等地教育學會致電浙江督軍、省長等,要求伸張正義,嘉興學聯在《申報》上發表《泣告國人書》,呼籲各地聲援。在輿論的強烈譴責下,知事張昌慶於8月23日,張昌慶被迫辭職 。
修建名樓
在任嘉興知事期間,張對鴉片主張‘嚴禁’,一時雷厲風行,大捉煙犯。對在煙犯中倘使時士紳或有錢之人,就要加以重罰,罰金最高的達到九百九十九元(當時規定罰款額不得超過一千元)。一時處理了不少案子。張昌慶以禁鴉片為名,所得的罰金數目很大,當然這些金錢都落入了他的腰包。一些士紳知道了內情,就聯名上省府上告,張知道後,就更加與些人作對,處處刁難。後來有人到 北京告他貪污罰款,中飽私囊。張昌慶知道事情嚴重,這筆罰款已不可能全部吞沒,就拿出了一部分錢來建造煙雨樓,企圖掩飾自己不光彩的行徑。民國七年(1918)開始興建,工料費用總共化去了二萬多銀元。建樓工程還沒有完成,張昌慶就被控去職。煙雨樓竣工後,沒有碑記。樓中的‘樓台煙雨’匾額也是由下任知事、湖南人汪瑩所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