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簡介
張掖市農村經營管理站的前身是1970年10月張掖地區農林牧局下設的經營管理科,於1984年2月成立張掖地區農村經營管理站,加掛張掖地區農村會計輔導站,2003年2月更名為張掖市農村經營管理站(張掖市農村會計輔導站),為科級建制。現有職工8人,其中:中級職稱3人,初級職稱5人;本科學歷6人,大專學歷1人,高中學歷1人。農村經營管理站主要是負責全市農村土地承包契約管理、農村土地流轉、農民專業合作社、農村集體資產管理、農村財務審計、休閒農業和鄉村旅遊、經濟收益分配和有關報表統計等工作。單位職能
1、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農業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參與指導農村經濟體制改革工作;2、貫徹執行農村土地承包、土地流轉的法津法規和政策,指導、監督農村經濟承包契約管理,調解仲裁農村經濟承包契約糾紛;
3、貫徹落實農村集體資產與財務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政策,制定農村集體資產管理與農村集體財務管理制度,指導、監督農村集體資產與財務管理工作;
4、指導農民專業合作社的建設和鄉村集體經濟組織建設;
5、參與指導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
6、調查統計全市農村經濟收入情況;
7、查處農村土地承包糾紛、農村集體財務信訪案件;
8、開展農村經濟發展方面的調查研究。
9、提供農村土地承包和農村土地流轉;農民專業合作社、農村集體“三資”和農村審計等方面的諮詢服務,培訓農經管理人員和合作社帶頭人;
10、指導各縣(區)農經管理部門的業務工作,完成上級管理部門下達的工作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