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01日,因掛職期滿,張懷獻提出辭去阜陽市人民政府副市長職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第二十七條的規定,阜陽市第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六次會議決定:接受張懷獻的辭職請求,報阜陽市人民代表大會備案。
張懷獻,原阜陽市副市長。
2014年12月01日,因掛職期滿,張懷獻提出辭去阜陽市人民政府副市長職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第二十七條的規定,阜陽市第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六次會議決定:接受張懷獻的辭職請求,報阜陽市人民代表大會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