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履歷
曾在河南省安陽縣人民法院工作,2008年7月起先後在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庭、第四巡迴法庭工作。
2011年7月任最高人民法院助理審判員。
2017年9月任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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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9月1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通過,任命張志剛為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員。
張志剛,男,漢族,河南安陽人,1973年8月生,中共黨員,1997年8月參加工作,研究生學歷,法學碩士。 現任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員。
曾在河南省安陽縣人民法院工作,2008年7月起先後在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庭、第四巡迴法庭工作。
2011年7月任最高人民法院助理審判員。
2017年9月任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員。
2017年9月1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通過,任命張志剛為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