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家界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五)承擔全市房屋建設和市政工程質量安全監管的責任。 (七)承擔推進全市建築節能與建設科技進步的責任。 (四)城市建設管理科。

簡介

根據《中共張家界市委張家界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張家界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實施意見〉的通知》(張發〔2010〕3號)和《中共張家界市委張家界市人民政府關於張家界市人民政府機構設定的通知》(張委〔2010〕8號),設立張家界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職責調整

(一)取消已由國務院和省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將原市建設局的職責劃入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三)加強村鎮建設管理,指導實施村莊整治建設和農村住房建設及農村危房改造,推進建築節能,改善人居生態環境,促進城鎮化健康發展。

主要職責

(一)承擔牽頭推進新型城市化戰略的工作。擬訂全市新型城市化、城鄉建設、工程建設、風景名勝區建設、建築業、勘察設計諮詢業和供水、供氣、污水處理等公用事業的方針、政策及相關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及年度計畫並指導實施。
(二)承擔監督工程建設標準體系科學規範執行的責任。組織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工程建設的標準、統一定額和行業標準及其相關的管理制度和管理規定,指導監督各類工程建設標準定額的實施和工程造價計價,組織發布工程造價信息,指導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評價方法、經濟參數的實施。
(三)指導和管理全市建築活動。貫徹國家和省有關建築業、勘察設計諮詢業法律、法規。擬訂工程勘察設計、工程施工、建設監理和相關社會中介組織管理的法規和規章的實施辦法並監督執行;組織實施房屋和市政工程建設項目招投標的監督執法,指導監督建築市場準入、工程招投標、勞保統籌、工程監理,組織協調建築企業、勘察設計諮詢企業參與對外工程承包和建築勞務合作。
(四)擬訂城市建設的政策、規劃並監督實施,指導城市供水、供氣、污水處理等公用事業和公用設施建設、運營安全和應急管理,負責擬訂全市風景名勝區的建設管理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風景名勝區建設的審核報批和監督管理,組織審核世界(國家)自然遺產的申報工作。
(五)承擔全市房屋建設和市政工程質量安全監管的責任。根據有關規定,制定工程質量、安全生產和竣工驗收備案的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組織或參與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負責實施各類房屋建築及其附屬設施和城市市政設施的建設工程抗震設防工作,指導城市地下空間的勘察設計、工程質量安全及其開發和利用。
(六)承擔規範和指導村鎮建設的責任。擬訂村莊和小城鎮建設政策並指導實施,指導農村住房建設及農村危房改造,指導小城鎮和村莊人居生態環境的改善工作,指導全市重點鎮的建設工作。
(七)承擔推進全市建築節能與建設科技進步的責任。組織實施重大建築節能項目。負責建築節能、建設行業科技發展規劃和技術政策的制定,組織建設科技項目攻關和新技術開發利用,管理行業科技成果。
(八)承擔推進全市城鎮節能減排的責任。組織實施城鎮污水、生活垃圾處理設施建設和重大減排項目實施,推進城鎮減排。
(九)擬訂行業人才發展規劃,指導建設行業人才隊伍建設,負責建設系統職工隊伍的培訓和繼續教育工作,承辦專業技術職稱評定和職業資格管理的有關工作。
(十)負責徵收城市污水處理費。會同財政等相關部門編制城市維護建設費、城市污水處理費及其他專項資金年度使用計畫,監督城市建設資金使用情況。
(十一)承辦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設9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安全、保密、信訪工作;負責全市城鄉建設檔案的指導和管理;組織和參與重大調研及擬訂全市建設行業的重大技術政策。
(二)法制科。
負責局規範性檔案的起草或合法性審查工作;負責建設行業法律法規的諮詢、清理、彙編工作;承辦本局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指導全市建設系統法制教育宣傳培訓、行政執法、行政執法監督、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負責本局機關政務公開、綜合治理工作。
(三)建築管理科。
研究提出建築業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改革方案、產業政策或相關實施辦法;擬訂工程建設、建築業的行業發展政策、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擬訂建築市場監管、規範建築市場各方主體行為、建築安全生產、建築工程質量、竣工驗收備案、施工許可、建設監理、契約管理、建設項目工程風險管理的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指導歸口房屋和市政工程招投標、工程定額和造價管理、工程質量和安全生產監督機構及人員管理規章制度的制定並監督執行;負責建築施工企業、建築安裝企業、建築裝飾裝修企業、建築製品企業等單位及人員的資質資格管理;指導歸口建設監理、工程招標代理、工程造價諮詢、檢驗檢測等單位的資質資格管理;組織、參與建築市場專項整治和執法監察;組織、參與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和應急處理;組織協調建築企業參與國際工程承包、建築勞務合作。
(四)城市建設管理科。
擬訂全市城市建設和相關市政公用事業的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及年度計畫、改革措施、管理制度並監督實施;指導和監督城市相關公用事業特許經營工作;指導城市供水、供氣、污水處理等公用事業專業規劃的編制工作;指導監督城鎮污水處理、生活垃圾處理、供水、供氣等相關市政公用設施建設、運營和應急管理工作;指導城市城建監察工作;指導城市地下水開發利用與保護工作;擬訂相關市政公用設施建設定額標準;負責園林綠化企業資質的監督管理;參與相關市政工程總承包資質和城市建設相關工程專業承包企業資質的監督管理。
(五)勘察設計科。
研究提出全市工程勘察設計諮詢業改革方案、產業政策、規章制度;擬訂工程勘察設計諮詢業市場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貫徹實施工程建設標準;擬訂各類房屋建設及其附屬設施和城市市政設施的建設工程抗震設防計畫並監督實施;指導城市地下空間的開發利用工作;指導建設工程初步設計、施工圖審查及建設工程設計招投標工作;指導勘察設計專業執業資格註冊管理工作;負責勘察設計諮詢單位資質的監督管理;組織協調勘察設計諮詢企業參與國際工程承包。
(六)建築節能與科技科。
擬訂全市建築節能與建設科技及工程建設地方標準化政策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市級以上建築節能、科技重點項目和示範工程;擬訂城鄉建設科技計畫;管理行業科技成果,負責科技成果的轉化和推廣;組織擬訂工程建設地方標準和市級工程建設工法;指導行業市級企業技術中心建設;指導無障礙建設工作;組織對外科技合作項目的實施及引進項目的創新工作。
(七)市政工程管理科。
承擔市市政工程建設指揮部的日常工作。根據城市規劃和發展計畫,策劃市政工程建設項目;負責市政工程項目庫建設的可行性研究、組織規劃、設計等前期準備工作;參與城市基礎設施項目設計方案評審;負責市政工程項目的招標發包、契約簽訂、組織實施;負責市政工程竣工驗收備案和移交工作,協助審計部門對已竣工項目資金進行審計。
(八)計畫財務科。
組織編制全市建設行業的中長期規劃、行業各項年度計畫;負責本局各行業各項資金管理,會同相關科室調配年度各項資金並監督執行;組織編制建設行業項目庫,管理行業綜合統計工作;負責局機關政府採購管理、招商引資組織協調工作;負責局系統與局機關年度部門預算、年終決算及局財務工作並監管國有資產;指導監督局直屬單位的財務活動和國有資產管理及建設項目立項、審查、報批工作;負責系統內部審計工作。
(九)人事科。
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勞資、教育培訓等工作;擬訂全市建設行業人才發展規劃和工作計畫,指導行業人才隊伍建設工作;負責綜合指導局管各行業的專業技術人員執業資格註冊管理工作;負責土建工程專業技術職稱考評、行業專業技術管理人員崗位資格考核和職業技能崗位資格考核;負責全市建設行業教育培訓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
機關黨組織、紀檢監察、群團機構按有關規定設定。

人員編制

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機關行政編制為20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名,總工程師1名,紀檢組長1名,聯合工會主席1名;科級領導職數10名(含監察室主任1名)。
機關後勤服務財政撥款事業編制2名。

其他事項

(一)關於風景名勝區的管理。風景名勝區管理,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國務院《風景名勝區條例》和建設部等國家九部委局辦《關於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加強城鄉規劃監督管理的通知〉的通知》(建規〔2002〕204號)有關規定實行統一管理。
(二)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領導分工

黨組書記、局長
龍維務
主持黨政全面工作,分管市政工程建設指揮部和工業園開發區住建分局。
黨組副書記、副局長
覃小兵
分管機關財務、招標辦、勞保辦、建設工程交易中心,負責武陵山大道工程建設項目管理部全面工作,完成局長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黨組成員、副局長
楊新明
分管建築管理科、建築市場執法監察支隊、城市供水、質安處、造價站、計畫生育、控違拆違、消防、最佳化經濟環境、清理拖欠工程款工作,負責陽光大道工程建設項目管理部全面工作,完成局長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副局長
謝旭
分管世界遺產與風景名勝管理、小城鎮建設、城市燃氣、招商引資、城市建設管理科、重點工程、市政工程管理科、城建項目庫,協助市政工程建設指揮部指揮長對其他市政工程項目進行督促、督辦,聯繫澧水風貌帶工作,完成局長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黨組成員、紀檢組長
謝碧清
分管紀檢監察、辦公室、宣傳、網路、信訪、組織人事、建設職業技能教育培訓、法制(依法行政、政務公開、普法)、機關內務、接待、內保和門前三包工作,完成局長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黨組成員、總工程師
向才文
分管建築工程勘察設計科、建築節能與科技科、工程技術管理、防震減災工作,負責武陵山大道武陵高架立交橋工程建設項目管理部全面工作,完成局長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聯合工會主席
李健平
主管聯合工會工作,分管機關黨委、工青婦、城建檔案館、食堂管理工作,兼任人事科科長,完成局長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原局長
付少雲
協助分管領導抓好城市建設和重點工程工作,負責協調、督促、督辦武陵山大道(含武陵高架立交架)工程建設工作。
副調研員
唐植林
主管工業園開發區住建分局工作,兼任工業園開發區住建分局局長,完成局長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副處級幹部
張遠志
協助分管領導抓好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和城市供水,分管局屬各項應急管理日常工作,社會管理綜合治理工作,負責且中路工程建設項目管理部全面工作,完成局長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建築市場執法支隊長
符啟化
主管建築市場執法監察工作,分管城市污水處理,負責楊家溪污水處理廠二期工程建設和永定城區截污乾管綜合整治工程建設項目管理工作,完成局長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副調研員
周森林
分管建設扶貧、社區黨建工作,協助分管領導(建築市場執法監察支隊支隊長)抓好建築市場執法監察工作,完成局長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