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家口市城鄉規劃局

張家口市城鄉規劃局

張家口市城鄉規劃局組建於1993年7月,由原市規土局規劃科、市建委鄉鎮科、地區建委城鄉建設科等部門人員組成,定名為張家口市規劃局(二級局),由張家口市建設委員會管理(2001年7月改由張家口市建設局管理)。2007年11月,根據省編委辦公室《關於張家口市政府部分工作機構調整設定的批覆》(冀機編辦復[2007]21號),市政府辦公室《關於張家口市城鄉規劃局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張政辦[2007]54號),市規劃局機構規格由副處級調整為正處級,並更名為張家口市城鄉規劃局,為市政府主管全市城鄉規劃管理工作的職能部門。

工作職能

一、宣傳貫徹執行國家、省城鄉規劃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有關方針、政策。協調、安排城鄉的各項用地和建設項目,引導和調節城鄉各項建設事業協調有序發展,實施城鄉規劃。

二、負責城鄉規劃的編制審批管理。組織城鄉總體規劃、分區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修建性詳細規劃和專項規劃編制、報批、實施管理工作;承擔對歷史文化名城及其保護規劃的審查報批和保護監督工作。

三、負責縣城總體規劃、專項規劃的編制、調整、報批工作;監督檢查縣城“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執行情況。

四、負責組織指導全市建制鎮總體規劃的編制與審查;負責村鎮建設的管理工作。

五、依據城市總體規劃,確定城市規劃區內土地使用性質.核發“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參與全市國土規劃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編制工作。

六、負責城市規劃區內建設項目的選址,核發“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對建築、市政等各類工程實施規劃審批管理,核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七、負責城市勘察和城市測量工作,對建設工程進行定點、放線、驗線和規劃竣工驗收。

八、負責對城市臨時建設進行規劃審批和實施管理,核發“臨時建設規劃許可證”和“臨時用地規劃許可證”,會同國土資源局對臨時用地予以管理;負責城市戶外廣告設定審批。

九、負責城市規劃建設工程的批後管理。依據城鄉規劃的有關法律法規,對實施的建設項目進行跟蹤管理,對建設工程進行竣工規劃驗收。

十、負責全市城市規劃編制行業資質和市場管理。

十一、 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班子

張家口市規劃局領導班子成員分工表

姓名 單位職務 張家口市規劃局領導班子成員分工表
田建軍 黨組書記、局長 主持局全面工作。
李潤乾 黨組成員、紀檢組長 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紀檢監察工作。分管紀檢監察室。
高平 黨組成員、副局長 負責檔案、人事勞資、財務、機關後勤、安全保衛等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負責城鎮規劃服務中心行政管理工作;負責城市規劃技術服務中心、園冶科技信息發展中心的管理工作。分管辦公室、機關黨總支。
吳建春 總規劃師 負責制定、實施行政許可、非行政許可和其他各類審批事項;負責組織協調市域城鎮體系規劃、城市總體規劃、分區規劃等的編制工作。分管綜合審批科、規劃編審科。
余彪 黨組成員、副局長 負責組織審查各類市政工程有關規劃工作的審批;負責組織指導縣城各項規劃編制與報批工作。分管市政工程規劃科、城鄉規劃管理科。
楊貴忠 副調研員 負責高新區建設項目批後管理工作及所轄村鎮規劃管理;受理民眾來信來訪及行政複議。分管高新分局、下花園分局。
張紅梅 副調研員 負責橋西區、橋東區建設項目批後管理工作及所轄村鎮規劃管理。分管橋西分局、橋東分局、宣化分局。

機構設定

根據上述工作職責,張家口市城鄉規劃局內設辦公室、綜合審批科、建築規劃科、市政規劃科、城鎮規劃管理科、規劃編審科、規劃法規科、總規劃師辦公室8個職能科室和高新、橋東、橋西、產業集聚區4個規劃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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