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長案件
張亞洲律師通過代理大量智慧財產權案件從而為維護權利、化解紛爭作出了努力。例如:代理德國“BMW(寶馬)”商標及不正當競爭系列案件(為最高人民法院發布的2009年度中國智慧財產權司法保護十大案件之一)、代理口子酒業確認不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案件(為安徽省高級人民法院發布的2007年度十大智慧財產權案件之一)、代理法國“LAFITE(拉菲)”商標侵權及不正當競爭系列案件、代理德國“SAP”計算機軟體著作權系列案件、代理日本文化產品海外流通促進機構(CODA)所屬會員音樂、音像製品系列案件,代理“蘭貴人”商標授權確權類案件等。
學術交流
2009年10月,張亞洲律師應日本貿易振興機構(JETRO)的邀請,出席了在日本東京由日本文化廳·日本貿易振興機構(JETRO)共同舉辦的“權利行使講座”,並就《中國網路著作權侵權涉及的法律問題》進行了講演。
發表文章
張亞洲律師也陸續發表了《技術秘密轉讓中善意第三人保護問題分析》、《智慧財產權中相關公眾的界定》等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