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審查

土地行政主管部門進行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審查,應依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土地利用年度計畫和建設用地標準。 土地利用年度計畫,是控制建設用地總量的主要手段,它決定著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能否對該建設項目提供建設用地。 因而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根據土地利用年度計畫對項目的建設用地供應的可能性提出明確的意見,防止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獲得批准而沒有建設用地致使無法如期開工,造成浪費和損失。

建設項目的可行性研究是基礎建設前期工作的一個重要階段,是項目決策的關鍵,要對建設項目在技術、經濟工程、外部協作和配套條件諸方面的合理性進行全面的調查、研究和分析論證,提出建設項目的決策意見。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經過批准,建設項目就正式確立。
土地行政主管部門進行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審查,應依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土地利用年度計畫和建設用地標準。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是土地利用方面的最高規劃,無論是城市、村莊、集鎮建設,還是其他建設項目的建設用地,都必須服從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因此,建設項目的可行性研究中確定的用地,必須嚴格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不然即使可行性研究報告獲得批准,但建設項目無法取得土地使用權,也無法建設。
土地利用年度計畫,是控制建設用地總量的主要手段,它決定著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能否對該建設項目提供建設用地。因而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根據土地利用年度計畫對項目的建設用地供應的可能性提出明確的意見,防止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獲得批准而沒有建設用地致使無法如期開工,造成浪費和損失。
建設用地標準,是決定供地數量的依據,對於超過建設用地標準的行為要嚴格限制,除工程有特別要求外,一般不準超標準供地。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