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工程木結構工程量

建築工程木結構工程量是指用實物指標計算以木材建造建築物各部分的承重和非承重物構件工程的數量。按照預算定額的劃分,木結構工程包括有: 普通門、普通窗、廠庫大門、特種門、木裝飾、間壁牆、天棚、木地楞、木地板、樓梯、鋼木屋架、普通人字屋架、屋面木基層等等。以上各種木結構工程量計算規則分別是: 普通門、普通窗按框外面積計算工程量; 廠庫大門、特種門按扇外面積計算工程量。

計算無框門、無框窗的面積時門按框外尺寸,高加5厘米、寬加10厘米計算,窗按每樘寬高各加10厘米計算;間壁牆按圖尺寸以平方米計算工程量,但是應該扣除門窗所占的面積;天棚按主牆淨空尺寸以平方米計算建築工程量;木地板按主牆間淨面積計算工程量;木地楞按立方米計算工程量;木樓梯按投影面積計算工程量;屋架按竣工木料以立方米計算工程量;屋面木基層按屋面斜面積計算工程量,也可以按圖示尺寸的投影面積乘屋面坡度係數表中延長係數C以平方米計算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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