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能範圍
1.貫徹國家和省有關牆材革新的法規、規章和政策,負責《浙江省發展新型牆體材料條例》的具體實施。2.組織編制本地區新材發展推廣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目標,確保新牆材推廣套用落到實處。
3.協助牆改領導小組做好有關部門間組織協調和管理工作,按照各自職責,保證牆改規範有序進行。
4.負責新型牆體材料生產項目、套用試點或者示範工程以及新產品、新工藝、新設備的研究開發與推廣使用。
5.負責牆體材料生產、使用情況實施監督,加強對新型牆體材料研究開發、生產、推廣使用的指導和宣傳。
6.負責做好信息交流和業務培訓等服務工作,受理、處理有關舉報或者投訴。
7.負責發展新型牆體材料專項基金的徵收使用和管理工作。
8.負責組織牆材革新工作總結、表彰獎勱、統計報表、調查研究、宣傳發動和目標責任管理等工作。
9.負責對各縣新牆辦進行業務指導和檢查督促等工作。
10.負責上級新牆辦交辦的其他事項。
工作人員
陳贇,主任王健,科員
李軍,科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