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生活
1990年出生的馬茸茸和1989年出生的延壯壯,經別人介紹在一起。戀愛之後,兩個人相處得一直不錯。2016年農曆二月,馬茸茸和延壯壯在榆林舉辦了婚禮,婚後不久,馬茸茸懷上了頭胎寶寶,一家人沉浸在喜悅之中。26歲的馬茸茸,畢業於榆林學院,懷孕之前,馬茸茸在一家培訓機構做輔導教師,延壯壯則在一家物業公司從事管理工作。馬茸茸的母親告訴記者,兩家人都很重視這個孩子,懷孕後,馬茸茸也辭去了工作,專心在家待產。
墜樓事件
2017年8月31日,陝西榆林的產婦馬茸茸,在待產期間多次要求剖宮產被拒絕後,因疼痛難忍,從醫院5樓墜下身亡。此事連日來引發眾多關注。
產婦兩次要求剖宮產
馬芳2017年8月30日下午進的榆林市第一醫院,陪同親屬有她的母親、婆婆、二姑和丈夫延壯壯。
延壯壯與妻子決定順產,入院後在《產婦住院知情同意書》上籤字按手印,並寫下“情況已知,要求經陰道分娩,諒解意外。”
2017年9月3日10時52分,榆林市第一醫院官方微博發布《關於產婦馬XX跳樓事件有關情況的說明》(以下簡稱《說明》)稱,產婦馬芳26歲,是綏德縣吉鎮鎮張家峰村人,8月30日15:34,以“停經41+1周要求住院待產”之主訴入院。
初步診斷:1.頭胎41+1周孕待產;2.巨大兒?入院完善相關檢查後,因胎兒頭部偏大(彩超提示雙頂徑99mm,一般足月胎兒雙頂徑不大於90mm),陰道分娩難產風險較大。
2017年8月31日上午,馬芳進入待產室。延壯壯說,妻子進入待產室前,他再次在同意書上籤下“情況已知,要求靜滴縮宮素催產,諒解意外。”
院方表示,主管醫生多次建議行剖宮產終止妊娠,產婦及家屬均明確拒絕,堅決要求以催產素誘發宮縮經陰道分娩,並在《產婦知情同意書》上籤字確認順產要求。
情緒失控跳樓身亡
醫院提供的情況說明提到,2017年8月31日上午10時許,產婦進入待產室。生產期間,產婦因疼痛煩躁不安,多次強行離開待產室,最終因難忍疼痛,導致情緒失控跳樓。醫護人員及時予以搶救,但因傷勢過重,搶救無效。
楊院長稱,產婦跳樓之前,待產室里還有三位產婦。馬芳走出待產室,進入待產區內的備用手術室,翻越窗子跳下。
誰拒絕給產婦剖宮產?
醫院表示,產婦向家屬要求剖宮產,主管醫生、助產士、科主任也向家屬提出剖宮產建議,均被拒絕。
重案組獲得的一份《榆林市第一醫院外科護理記錄單》顯示,當天17時50分,產婦意識清醒,“宮口近全,患者極不配合,要求剖宮產,給予心理安慰,同時給家屬交代一次,家屬表示理解,拒絕手術,繼續觀察。”
18時05分和19點19分的兩次記錄顯示,產婦意識清醒,兩次走出產房,“家屬仍拒絕手術”。
醫院認為,該產婦跳樓身亡的根本原因與院方診療行為無關。
對此,延壯壯表示,妻子第一次從待產室出來要求剖宮產,自己就對醫生說打算剖宮產,“醫生說檢查一下再說,等醫生出來後我問情況咋樣,說是馬上就順產了不可以剖宮產,我們就在產房外等著。”
“過了一會兒,護士出來把小孩用的衣服被子都拿走了,也說是馬上就生了”。延壯壯提到,沒想到,妻子再次出來說要剖宮產。
他表示,自己告訴醫生剖宮產,醫生說宮口開了十指,接著護士也從待產室出來,“醫生還是說馬上就生了不能剖宮產,就把我妻子拉進產房了。”
“當時我女兒說要剖腹產,醫生說,剖腹產也是一個小時,順產也是一個小時,還讓女婿勸我女兒回去。”馬芳的母親郝愛英說。
她也否認醫院的說法:“要是醫生說剖腹產,我們肯定會答應的。我們什麼都不懂,肯定都是聽醫生的,也根本不存在因為錢的問題不給剖腹產。”
重案解讀
產婦產子意願應獲尊重
產婦做剖宮手術,必須要家屬簽字?一位多年代理醫療糾紛相關案件的律師告訴探員,從法律層面來講,患者本人擁有知情同意的權利,在意識清醒的情況下是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醫院應首先尊重患者意願。
《醫療機構管理條例》第三十三條規定:醫療機構施行手術、特殊檢查或者特殊治療時,必須徵得患者同意,並應當取得其家屬或者關係人同意並簽字;無法取得患者意見時,應當取得家屬或者關係人同意並簽字。
對於產婦從待產室的窗子墜樓,律師認為,醫院有安全保障患者安全的義務,醫護人員應該密切關注病人情況,因而在這方面醫院應擔負一定責任。
院方說明
2017年9月6日凌晨1時許,榆林市第一醫院官方微博發布了《關於8·31產婦跳樓事件有關情況的再次說明》(以下簡稱《再次說明》),公布了護理記錄單、授權委託書及產婦跪地的監控畫面截圖,對醫護人員監護、醫院窗戶防護措施等做出說明。該院墜樓產婦的主治醫生李瑞琴已停止工作,配合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