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靈縣氣象局

1、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氣象事業發展規劃、規劃的制定及氣象業務建設的組織實施;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氣象設施建設項目的審查;對本行政區域內的氣象活動進行指導、監督和行業管理。 2、組織管理本行政區域內氣象探測資料的匯總、傳輸;依法保護氣象探測環境。 具體負責廣靈縣行政區域內個單位建築物避雷設施的年度安全檢測,對新建(構)築物的防雷設施實行圖紙審核、施工監督和竣工驗收。

簡介

廣靈縣氣象局始建於1958年1月,當時稱廣靈縣氣候站,站址在廣靈縣蕉山公社西蕉山村東。廣靈縣氣象局現有在職職工6人,本科學歷3人,大專2人,中專以下1人;共產黨員4人。班子成員由局長和副局長(兼紀檢員)兩人組成。

機構職能

1、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氣象事業發展規劃、規劃的制定及氣象業務建設的組織實施;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氣象設施建設項目的審查;對本行政區域內的氣象活動進行指導、監督和行業管理。
2、組織管理本行政區域內氣象探測資料的匯總、傳輸;依法保護氣象探測環境。
3、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氣象監測、預報管理工作,及時提出氣象災害防禦措施,並對重大氣象災害作出評估,為本級人民政府組織防禦氣象災害提供決策依據;管理本行政區域內公眾氣象預報,災害性天氣警報以及農業氣象預報,城市環境氣象預報,火險氣象等級預報等專業氣象預報的發布。
4、管理本行政區域人工影響天氣工作,指導和組織人工影響天氣作業;組織管理雷電災害防禦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對可能遭受襲擊的建築物和其它設施雷電防護工作,負責本區域內防雷安全工作的審核、竣工驗收和檢測工作。
5、負責向本級人民政府和同級有關部門提出利用、保護氣候資源和推廣套用氣候資源區劃等成果的建設;組織對氣候資源開發利用項目進行氣候可行性論證。
6、組織開展氣象法制宣傳教育,負責監督有關氣象法規的實施,對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有關規定的行為依法進行處罰,承擔有關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
7、統一領導和管理本行政區域內氣象部門的計畫財務、人事勞動、科研和培訓以及業務建設等工作;會同縣(市)人民政府對縣(市)氣象機構實施的部門為主的雙重管理;協助地方黨委和人民政府做好當地氣象部門的精神文明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

內設機構

業務組:
具體承擔綜合氣象觀測、預測預報、農業氣象等基礎業務和各類氣象服務。
避雷檢測站:
具體負責廣靈縣行政區域內個單位建築物避雷設施的年度安全檢測,對新建(構)築物的防雷設施實行圖紙審核、施工監督和竣工驗收。
人影辦公室:
承擔全縣人工增雨作業的組織、協調和作業計畫與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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