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財政廳預算處

預算處職能:研究提出財政發展戰略和財政政策,編制中長期財政收支計畫;擬訂地方性政府債務管理的政策;承擔預算管理制度的制定和執行工作;代編年度全省預決算草案,編制年度省級預決算草案和辦理預算核撥;管理省級財力;擬訂省級部門預算管理制度;承擔省直部門預算的審核、批覆、調整工作;承擔省財政與中央財政結算、對市縣財政總決算的批覆等工作;擬訂省對市縣財政管理體制方案。 地方財政處職能:參與擬訂省對市縣財政管理體制方案並組織實施,負責擬訂省對市縣財力性轉移支付方案;承擔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工作,指導市縣開展相關工作;承擔省級有償資金和防範化解金融風險準備金管理工作;承擔省財政與市縣財政結算和轉移支付資金撥付工作;指導鄉鎮財政管理體制改革工作;指導、監督市縣財政收支平衡工作。 市縣組職能:負責研究制定、實施省對市縣財政體制、財力性轉移支付及政策性補助;研究制定省對市縣財政結算事項,審核市縣財政資金往來事項;研究制定和落實全省和省級地方政府債務、有償資金管理政策;指導市縣實現財政收支平衡,組織實施和督促落實有關工作;負責鎮(鄉)財政工作的管理和指導。

一、單位架構
預算處、地方財政處合署辦公,下設三個組,分別為綜合組、部門預算組、市縣組。
二、單位職能
預算處職能:研究提出財政發展戰略和財政政策,編制中長期財政收支計畫;擬訂地方性政府債務管理的政策;承擔預算管理制度的制定和執行工作;代編年度全省預決算草案,編制年度省級預決算草案和辦理預算核撥;管理省級財力;擬訂省級部門預算管理制度;承擔省直部門預算的審核、批覆、調整工作;承擔省財政與中央財政結算、對市縣財政總決算的批覆等工作;擬訂省對市縣財政管理體制方案。
地方財政處職能:參與擬訂省對市縣財政管理體制方案並組織實施,負責擬訂省對市縣財力性轉移支付方案;承擔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工作,指導市縣開展相關工作;承擔省級有償資金和防範化解金融風險準備金管理工作;承擔省財政與市縣財政結算和轉移支付資金撥付工作;指導鄉鎮財政管理體制改革工作;指導、監督市縣財政收支平衡工作。
綜合組職能:制定、實施全省財政一般預算收支計畫、基金收支計畫和省級收入計畫;貫徹、落實省與中央財政體制, 負責研究、測算省與中央財政體制有關問題,提出我省的貫徹意見和建議;負責省級固定收入退庫,省級稅收代扣、代收和代征手續費列支返還的審核工作;負責省與中央結算相關工作;負責預算執行分析和協助做好向人大匯報等工作;負責預算管理制度政策的制定、貫徹和落實,統籌預算處綜合性工作,落實預算系統業務學習和人員培訓工作;負責財政基礎信息採集和數據整理。
部門預算組職能:負責省級財力,編制省級預算、部門預算、預算執行、結轉以及省級決算等;研究制定省級預算管理各項規章制度,擬訂省級財政預算安排建議;負責做好向人大匯報預決算情況的工作;協助辦理大額增支的測算工作;協助審計部門做好有關配合工作;負責財政供養人員系統建設;負責支出執行系統管理,統計支出指標執行情況。
市縣組職能:負責研究制定、實施省對市縣財政體制、財力性轉移支付及政策性補助;研究制定省對市縣財政結算事項,審核市縣財政資金往來事項;研究制定和落實全省和省級地方政府債務、有償資金管理政策;指導市縣實現財政收支平衡,組織實施和督促落實有關工作;負責鎮(鄉)財政工作的管理和指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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