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清遠市人民政府駐北京聯絡處

(一)增加協助有關部門處理市內人員進京上訪的相關事宜。 (二)增加協助市有關部門推進與北京的經濟、文化交流與合作。 (六)協助市有關部門推進與北京的經濟、文化交流與合作。

根據《中共廣東省委、廣東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廣東省事業單位分類改革的意見〉的通知》(粵發〔2010〕6號)精神,廣東省清遠市人民政府駐北京聯絡處為市人民政府管理的公益一類事業單位,正處級。
一、職責調整
(一)增加協助有關部門處理市內人員進京上訪的相關事宜。
(二)增加協助市有關部門推進與北京的經濟、文化交流與合作。
二、主要任務
(一)收集、整理、報送北京及華北地區經濟、社會、文化、科技等方面的重要信息,開展有關專題信息調研工作,為市委、市政府決策提供信息服務。
(二)承擔市領導及市有關部門人員因公到北京的聯絡、接待和服務工作。
(三)聯絡國家機關、北京市有關部門以及各地駐京機構、各類財團、經濟實體和“中華老年聯合會”的老首長、專家、學者、清遠籍在京人士,為清遠的經濟建設及社會發展實現多邊合作提供有效服務。
(四)多渠道積極做好宣傳和推介清遠的投資環境、資源優勢、優惠政策、人文風情等,提升清遠知名度和形象,為清遠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創造良好商機。
(五)協助有關部門處理市內人員進京上訪相關事宜。
(六)協助市有關部門推進與北京的經濟、文化交流與合作。
(七)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人民政府駐北京聯絡處內設2個正科級機構:
(一)綜合科
承辦單位文秘工作;承擔財務、人事、勞資、檔案資料歸檔保管工作;利用有效資料和各種渠道在北京宣傳、推介清遠,收集有關最新的政治、經濟、文化、科技等方面信息,辦好《北辦信息》等信息刊物;聯絡清遠與全國各地駐京機構的交流及活動等事宜。
(二)業務接待科
負責聯絡國家部委(辦)機關和北京有關部門,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各項工作;承擔市領導及市有關部門人員因公到北京的聯絡、接待和服務工作;協助有關部門處理市內人員進京上訪相關事宜;協助市有關部門、企業聯絡在北京開展的國內外區域性的經濟合作及在北京舉辦的各類科學技術、文化推介、經濟建設等交流活動事宜;協助我市重大項目在北京的審批、催辦等服務工作。
四、人員編制
廣東省清遠市人民政府駐北京聯絡處事業編制7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正科級領導職數2名,副科級領導職數1名。經費按財政補助一類撥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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