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所積極回響法務部《關於合作律師事務所調整工作的指導意見》及省廳有關檔案的精神,已完成由原來合作所轉為合夥所的工作,轉制後由陳愛芳律師(陳愛芳律師是廣東省刑事專業委員會委員 )負責主持律師事務所的全面工作,原來的人員及業務關係連續不變。
本所轉制後開辦人將與本所同仁一如既往地團結協作,竭誠歡迎取得國家司法考試資格的優秀人士加盟本所,更好地提供優質、高效的法律服務工作,並鄭重承諾:本所全體同仁將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及《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規範》,維護委託人的合法權益,維護國家法律的尊嚴。
地址:梅州市梅江區彬芳大道16號(市政協斜對面)
聯繫人:陳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