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播站

廣播站

我國有線廣播的基層組織。是廣播電台的輔助和補充。縣﹑區﹑鄉以及機關﹑部隊﹑學校等一般均有設定。某些中﹑小城市也有廣播站。它除有選擇地轉播各地廣播電台節目外,還可根據本地區﹑本部門的特點,靈活地安排節目,迅速﹑及時地播送訊息。

中國廣播的發展史

一、廣電發展簡史

1923年,美國人奧斯邦創辦的中國無線電公司與英文《大陸報》館合作,開辦“大陸報——中國無線電廣播公司電台”,並於當年1月23日上海首次播音。

1926年10月1日,由我國早期的無線電專家劉瀚主持籌建的哈爾濱廣播無線電台率先開始播音,成為中國人自辦的第一座電台。

1927年3月,上海,新新公司廣播電台——中國人自辦的第一座民營廣播電台

1928年8月1日,國民黨在南京建立“中央廣播電台”簡稱“中央台”。

1929年2月國民黨公布了廣播條例,允許民間創辦廣播電台。

到1937年6月,國民黨的廣播電台有23座,全國收音機總數約有20萬架。這時期發展最好的為上海,特點是私營電台多。但隨著戰爭的爆發,被日本間接控制的就有50多座。

1939年2月6日在重慶建成中央短波廣播電台對國外正式播音,1940年1月定名為國際廣播電台(VOC——中國之聲)。這是國民黨創辦的首個國際電台,為取得反法西斯的勝利有促進作用。

1943年,軍中播音總隊。國民黨的地點在重慶,是中國軍隊廣播的開端。

1940年12月30日晚,延安新華廣播電台開始播音,是人民廣播的第一座電台,中國人民廣播事業從此誕生。這一天被定為中國人民廣播事業的誕生日。

1949年3月25日,陝北台隨中央遷入北平播音,並改名為北平新華廣播電台。9月27日,又改名為北京新華廣播電台。

1949年6月5日,中共中央決定成立中央廣播事業管理處,領導並管理全國廣播事業。1949年10月1日,中央廣播事業管理處改組為廣播事業局。1950年4月,中央人民政府新聞總署規定廣播宣傳的任務有三項:發布新聞和傳達政令;社會教育;文化娛樂

廣播的現狀

對世界大多數人口,廣播仍為其最主要的信息來源,尤其是在發展中和不已開發國家,而在一些已開發國家,如英國,收聽廣播的平均時間多於電視的收視時間,在歐洲,廣播的公信力高達65% 無線廣播對於新技術具有很強的適應性,廣播具有可以和各種新技術(與新技術有極大的兼容性)結合的可能性,信息化,數位化,網路化為廣播發展的新趨勢(網上收聽廣播的覆蓋率超過網上視頻的發展,數字音頻廣播的發展高於數位電視)

廣播站的工作制度

廣播站工作條例

1、廣播站在宣傳部領導下進行工作。

2、廣播站節目製作實行節目組長負責制,各節目組組長應組織好每周一次的編前會。

3、廣播站工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新聞紀律,新聞性稿件(含採訪錄音)必須在節目錄製前由節目組長審閱採訪提綱。

4、編輯人員編輯的每期節目稿件必須在節目製作前一天送節目組長和廣播站站長審定,指導老師應經常抽查。

5、編輯對稿件的錄用應公正、嚴明。

6、節目製作完畢後,工作人員應負責整理設備,登記稿件及打掃衛生。

7、廣播站每月召開兩次例會,工作人員不得無故缺席。

8、廣播站採用試用方法公開招聘人員,試用人員在試用期滿後,視其表現錄用為正式人員。

9、廣播站工作人員實行淘汰制,每半年對全體工作人員集體評估一次,對不合格者予以淘汰。

10、工作人員在職期間應努力提高自身政治素質和業務水平,不得參與任何校內外的違紀活動。

11、廣播站工作人員應愛護站內設備,損壞要賠償。不得使用與工作無關的電器,注意防火防盜,確保全全。

12、廣播站工作人員應本著高度負責的態度,做好內務管理工作,嚴格禁止非廣播站工作人員出入廣播工作室。

13、廣播站每周進行一次內務大掃除。

節目組長職責

1、廣播站各節目設組長一名,負責組織每台節目的製作。

2、節目組長應主動組織好每周的編前會,審定節目內容,組織分工實施。並嚴把節目質量關

3、必須在各自所播稿件審稿單上籤名,並妥當放好。

4、如果發現稿件有思想、政治上的問題,立即停播比稿,改播其它節目;並及時向播音組長反映。

5、缺少審稿程式的稿件,一律不播。

6、通知一類未經宣傳部簽字或批准,不得播出。

7、愛護播音器材及播音室的設施,確保室內衛生。

8、對磁帶、碟片進行編號管理,不得隨意外借。在不影響正常播音情況下,對確需外借者要寫出借條,由廣播站長批准,並限期歸還。

機務人員職責

1、保管好器材,經常檢查器材。

2、對出故障的設備,要及時維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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