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海珠區檢察院

本院概況

廣州市海珠區位於廣州市區中部,地處珠江三角洲北部的海珠島上。區內碧水繞城,物華天寶,人傑地靈,有高聳雲天的都市建築,有古色古香的人文勝地,是一塊風光旖旎、宜商宜住的地方,具有得天獨厚的生態環境,素有“海上明珠”之稱。全區行政區域90.45平方公里,常住人口123.73萬。海珠區具有四大特點:一是國有企業和私營企業多,有各類企業7984家,其中國家級大中型企業7家;二是大專院校、科研機構多,有中山大學等46所大專院校和科研院所,素稱廣州市的“科技走廊”;三是外來流動人口多,有流動人口接近100萬;四是刑事犯罪和國家工作人員職務犯罪比較突出,社會生活中不穩定的因素還大量存在,近年來刑事案件以每年15%的速度上升。
坐擁在珠江母親河溫暖的懷抱里,廣州市海珠區人民檢察院在區委和上級檢察機關的領導下,在區人大的監督和區政府的支持下,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發揚與時俱進、創新發展的時代精神,結合行業和地區特點,扎紮實實開展兩個文明建設活動和建設學習型檢察院活動,通過內強素質,外樹形象,大力查辦貪污賄賂案件,嚴厲打擊嚴重刑事犯罪,維護社會穩定;狠抓隊伍建設,推動檢察工作全面發展,做到了一年一個新成績,一年一個新台階,從一個默默無聞的基層檢察院發展為全國模範檢察院,得到各級黨委和政府的充分肯定,獲得人民民眾的好評。廣州市海珠區人民檢察院,是全國思想政治工作先進典型、全國精神文明建設先進單位、全國“五一”勞動獎狀獲得單位、全國基層檢察院隊伍建設示範院、全國模範檢察院、全國優秀青少年維權崗、全國文明接待室,被譽為“檢察鐵軍”、“反貪勁旅”……金光燦燦的成績背後,凝結著他們高超的辦案藝術、務實的辦案作風,更凝結著他們善於將“人文關懷”的理念滲透於工作之中。

機構編制

海珠區人民檢察院定編人數150人,其中幹部編制137人,事業單位編制13人,現有幹部137人、職工13人。其中:副處級以上幹部78人、法學博士1人、本科生113人、專科9人;在讀博士研究生1人、法學博士27人、在讀碩士研究生2人、研究生8人;有37人參加專科升本科自學考試。院內設機構有反貪局、政工辦、辦公室、後勤服務中心和技術科以及控申科等各業務科室16個。目前,這個光榮的集體正在以陳思民檢察長為班長的院黨組領導下,確立了以“發展無止境”為主題,以“優秀人才不斷湧現,檢察事業持續一流”為內容,以“人本海檢、開放海檢、學習海檢”為口號的共同願景,闊步前行。

創建文明

廣州市海珠區人民檢察院充分發揮法律監督職能,嚴厲打擊刑事犯罪活動,服務轄區經濟發展大局,並堅持做好精神文明創建工作,充分發揮精神文明在啟迪思想、陶冶情操、凝聚力量、激勵鬥志上的功能,為隊伍建設、業務建設提供了有力的思想保證、精神動力和智力支持,繼續保持了驕人的工作業績。該院在精神文明創建工作中的主要做法是:
培育文化理念,築造精神家園
該院堅持把精神文明創建工作與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檢察官職業道德培相融合,貫穿於檢察工作的每個環節。要求幹警始終保持“逆水行舟,不進則退”的清醒頭腦,並形成了以“發展無止境”為主題,以“優秀人才不斷湧現,檢察業績持續一流”為使命的共同願景,樹立“沒有最好,只有更好”的理念,致力於打造一個人本、開放、學習型的檢察院。通過先進理念的灌輸、滲透和融合,使檢察事業成為全體幹警共有的精神家園,為推動檢察事業創新發展的提供了精神動力和力量源泉。
大興學習之風,提升幹警素養
該院注重通過精神文明創建工作提升幹警素養、帶動隊伍建設,努力營造文明、廉潔、團結協作、積極進取的工作、生活氛圍。積極開展“學習型檢察院”的創建活動,形成學以立德、學以增智、學以致用的良好風氣,並被上海明德學習型組織研究所授予“AA學習型組織創建單位”的稱號;把教育培訓作為隊伍建設長期的戰略任務,通過積極開展學歷教育、崗位技能培訓、業務知識競賽等,鼓勵和引導檢察幹警參加高層次學歷教育和檢察實務培訓,提高工作技能,培養了一批適應新時期檢察工作需要的“專家型”、“複合型”、“專門型”人才。近年來,該院湧現出“中國十大傑出檢察官”、“全國優秀偵查員”、“全國優秀公訴人”等一大批先進模範人物。
注重精神薰陶,營造向上氛圍
該院注重圍繞精神文明創建活動,從細微處薰陶幹警的內在修養,在院內形成無形的感染力,有效發揮精神文明對幹部行為的引導作用。如定期把每位黨員的照片和格言、每個朝代的歷史事件和歷史人物展示在電梯裡;各部門根據工作性質和特點提煉的工作理念和座右銘展示在各樓層的電梯出口處;每年評選“海珠區人民檢察院十個值得記取的日子”,既有值得報喜弘揚的事件,也有值得警示反思的教訓,時刻提醒著每個海檢人要奮力拚搏;在一樓大堂的電子顯示屏上專設《每天快訊》以即時表揚先進;專門開展“每月之星”評選活動,每年還把他們的個人照片和座右銘製作成下一年的掛曆,在院內辦公室張掛,為大家樹立起身邊的學習典型;開展每季工作亮點表彰活動,並在區域網路和一樓大堂予以公開,激勵幹部在工作中展現自我風采。
立足檢察職能,服務社會大局
該院堅持把精神文明創建工作的觸角延伸到檢察業務的全過程,彰顯檢察工作的和諧生動,切實為轄區經濟社會和諧穩定發展保駕護航。控申部門以“困難告訴我,滿意帶回家”作為工作座右銘,切實為民排憂解難;自偵部門通過引導職務犯罪嫌疑人自願撰寫懺悔書,為深挖職務犯罪根源提供有益參考,鼓勵犯罪嫌疑人對案發單位自省查漏,發出檢察建議幫助案發單位完善制度;刑檢部門堅持對犯罪青少年實行“跟蹤回訪制度”,在全省率先實行未成年人犯罪不起訴公開諮詢會制度和對未成年人採取取保候審召開公開審查會制度,在《不起訴決定書》中還增加了充滿人性化的“檢察官警示語”,勸勉和引導犯罪青少年走好人生路,受到了社會各界的充分肯定。

工作實績

◆在廣東省政法系統率先提出將思想政治工作做到辦案第一線,延伸到八小時以外。這一經驗並被中紀委《研究與動態》轉發,供全國各地學習。◆2001年2月11日,中央電視台《焦點訪談》欄目以《打鐵還須自身硬》為題專門報導了海珠區院的先進事跡。◆2002年以來,共立案查處貪污、賄賂等職務犯罪案件129件132人,全部都是大要案,其中處級以上幹部39人,還牽出6名局級幹部的受賄案件移送上級院立案,立案數和要案數在廣東省各基層檢察院中均排名第一。◆查處了廣東省第一個副廳級幹部職務犯罪案——原廣州海運集團副總經理張鐵橋受賄案。◆查處了廣東省第一個正廳級幹部職務犯罪案——原交通部駐廣州海上安全監督局局長金天保貪污、受賄案。◆近年來,廣東省的刑事案件約占全國的1/10,廣州市的刑事案件又約占廣東省的1/5,海珠區院以約占廣州市5.3%的檢察幹警審查批捕、審查起訴廣州市的刑事案件達11.6%。2002年以來,海珠區院共受理審查批捕案件4229件5829人、審查起訴案件3943件5403人,居廣東省基層檢察機關前列。2004年,有的檢察官審查批捕案件310件,有的公訴人審查起訴案件217件,個人辦案數在廣東省均居前列。◆2002年以來,依法對3件刑事案件提出抗訴,均被二審法院依海珠區人民檢察院意見改判。◆在廣東省率先推行以檢察機關為主導的庭前證據展示制度和未成年人不起訴公開諮詢會制度。◆在2004年舉行的廣州市優秀公訴人比賽中,全部參賽選手均獲“市級優秀公訴人”稱號,並有三人分獲第一名、第三名、第六名的好成績。◆在廣東省政法系統率先推行點名接訪和預約接訪制度。2003年12月,部分在穗的全國人大代表、廣東省人大代表視察海珠區院時評價道:“點名約見制度非常好,開創了政法部門對待民眾接訪方式方法的先河,是在實踐中踐行‘三個代表’的重要表現,值得好好總結和推廣。”◆2002年以來,全院幹警共撰寫理論文章和經驗文章807篇,被市級以上刊物採用391篇次。連續五屆有論文入選全國檢察理論研究年會,在全國首屈一指。◆全院幹警中,具有研究生學歷的人員有8位,並有12人正在攻讀碩士學位,共占全院幹警總數的19%。這是廣州市海珠區人民檢察院特色方面的大體勾勒。
編輯本段本院榮譽
1997年被最高人民檢察院記集體一等功。1998年被省委、省政府授予文明單位。1999年被中央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委員會授予全國精神文明建設先進單位;被授予廣州市精神文明建設“十面紅旗”單位。2000年被團中央和高檢院評為“優秀青少年維權崗”;被高檢院評為"人民滿意的檢察院";被中宣部確定為全國思想政治工作先進典型,由13家新聞媒體在全國範圍內進行宣傳報導。2001年被高檢院授予“模範檢察院”的榮譽稱號。2002年被高檢院評為“全國基層檢察院建設示範院”;並再次被確定為廣州市精神文明建設“十面紅旗”單位。2003年被全國總工會授予“全國五一勞動獎狀”的光榮稱號。2004年被最高人民檢察院授予“全國文明接待室”的光榮稱號,並被廣東省人民檢察院作為唯一的基層檢察院推薦參評全國“十佳檢察院”。最高人民檢察院賈春旺檢察長在向全國十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所作的《關於加強基層檢察院建設情況的報告》中對該院的工作給予了高度評價,著重指出:“全國基層檢察院湧現出了廣州市海珠區檢察院等一大批先進典型”。《人民日報》、《檢察日報》等中央媒體均在顯著版面對該院的先進事跡多次進行了專題報導。2005被廣東省委、省政府授予省文明單位稱號。2006年又被中央組織部評為“全國先進基層黨組織”。2007年被高檢院評為“第二屆全國先進基層檢察院”。2008年被高檢院評為“全國十佳反瀆職侵權局”和“全國檢察機關文明接待示範視窗”。

本院地址

地址:寶崗大道10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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