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雄飛[廣州市越秀區人民檢察院原檢察長]

王雄飛[廣州市越秀區人民檢察院原檢察長]

王雄飛,男,1974年10月生,安徽肥東人,漢族,1996年7月參加工作,1993年1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研究生學歷(西南政法大學研究生院訴訟法學專業),法學博士,全國檢察業務專家。

曾任越秀區人民檢察院檢察長。

人物履歷

歷任廣州市海珠區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黨組書記、檢察長 ,越秀區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代理檢察長、黨組副書記。越秀區人民檢察院檢察長 。

在海珠區檢察院期間,曾榮立個人一等功1次、三等功2次;被省市檢察院授予廣東省、廣州市十佳公訴人;被廣州市委評為“優秀共產黨員”、“廣州十大傑出青年”、“精神文明建設先進工作者”;被省委宣傳部、省婦聯、省文明辦聯合評為“學習型”家庭;被最高人民檢察院評為“全國檢察理論研究先進個人”。

作為廣州市首批主訴檢察官,他成功起訴了廣東省“期貨第一案”。分管刑檢工作後,他每年批辦各類刑事案件3200多件,無一冤假錯案;分管自偵工作以來,偵查部門查辦案件數連續位居全省基層檢察院前列,其中不乏社會反響強烈的大要案,如省疾控系統羅耀星等人受賄系列案,入選全國反腐敗十大典型案例和全國檢察機關反貪十大精品案件。反瀆部門亦於2008年被評為全國首屆“十佳反瀆局”。

積極開展檢察創新活動,如檢察引導偵查、庭前證據展示、未成年人取保候審、不起訴公開審查、刑事調解、量刑建議機制等等,其中檢察官主導的庭前證據展示機制被最高檢公訴改革論證會採用,作為試點經驗進行交流。

先後在市級以上刊物上發表調研文章100多篇次,其中《人民檢察》等國家級刊物上30多篇次。曾連續四年撰寫文章入選全國檢察理論年會,被最高檢評為“全國檢察理論研究先進個人”,被中國檢察理論研究所聘任為客座研究員。

當選第九屆廣州十大傑出青年。

任免信息

2015年6月,廣州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十次會議批准王雄飛同志辭去廣州市越秀區人民檢察院檢察長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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