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工傷賠償

工傷賠償是勞動者因職業病或工作受到事故傷害後,能獲得基本生活保障及醫療救治,同時也是工傷職工應該獲得的經濟補償 費用,因此,在工傷發生後,應儘快進行工傷認定,劃清職工與用人單位之間的責任與義務,根據最新工傷死亡賠償標準落實受害 職工的工傷待遇。

基本內容

【提示】若用人單位未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的,應付工傷賠償費用全部由用人單位支付;若用人單位未按勞動者本人實際工 資繳納工傷保險的,勞動者可以向用人單位請求工傷待遇差額損失賠償。

工傷傷殘賠償標準

一次性傷殘補助金賠償標準

傷殘津貼賠償標準

生活護理費標準

(非廣州戶籍職工,要 求解除勞動關係並一次性享受工傷保險待遇,護理費可一次性計發10年。)

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標準

一次傷殘就業補助金賠償標準

1、五、六級須由職工本人提出或單位破產關閉。

2、七至十級的,可由職工本人提出或勞動契約到期自然終止。

工傷死亡賠償標準

根據《工傷保險管理條例》,參保職工因工死亡,其直系親屬可領取工傷保險基金髮放的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 性工亡補助金作為工傷賠償,具體標準及計算示例如下:

喪葬補助金:六個月廣州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供養親屬撫恤金:以工傷職工本人工資為基數,配偶每月獲取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屬孤寡老人或者孤兒的,每人 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

註:各供養親屬的撫恤金之和不應當高於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

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上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計算示例:24565元×20 = 491300元)。

特別提示:一至四級工傷職工停工留薪期後死亡的,可以獲取喪葬補助金以及供養親屬撫恤金。發放比方式及比例同上。

工傷賠償問題解答

【問】:在廣州,若發生工傷死亡後,可以獲得什麼賠償?

【答】:職工因工死亡,其近親屬按照規定可以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6個月廣州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一次性工亡補助金(上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倍)及供養親屬撫恤金(配偶40%,其他親屬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再加10%),具體標準請參考上述工傷死亡賠償標準。

【問】:請問在廣州是否所有工傷賠償費用都是由工傷基金支付?

【答】:不是的。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和一次性醫療補助金1-10級由社保基金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只有5-10級才有,由用人單位支付。如未按規定參加工傷保險職工發生工傷事故的,所有賠償費用由用人單位承擔。

【問】:本人經工傷認定為九級,請問按廣州工傷保險條例應賠償多少?

【答】:經鑑定為工傷九級的,可以獲得一次性傷殘補助金(9個月本人工資),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2個月本人工資),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8個月本人工資),合計19個月本人工資,以及治療期間所發生的醫療、康復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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