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社簡介
平陽信用聯社全稱為“平陽縣農村信用合作聯社”,前身是成立於1954年的平陽縣各農村信用社。根據2004年國務院農村金融改革精神,經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批准,縣各信用社於2005年7月18日完成改制,是一家由轄內農民、農村工商戶、企業法人和其他經濟組織以及本聯社職工自願入股組成的股份制社區性地方金融機構。聯社實行民主管理,主要為“三農”提供金融服務。註冊資本48,778,000元人民幣,總部設在浙江省平陽縣鰲江鎮。
平陽縣農村信用合作聯社實行“三會一層”(社員代表大會、理事會、監事會、以聯社主任為首的經營管理層)的新型法人治理結構,自主經營、自擔風險、自負盈虧、自我約束。截至2007年末,全聯社共有員工400餘人,其中具有大專以上學歷員工占比61.8%,專業技術人員占比46.8%;下轄營業網點40個,遍布全縣主要城鄉;各項存款餘額25.72億元,各項貸款餘額19.09億元。
平陽縣農村信用合作聯社成立以來,秉承農村信用社的優良傳統,充分發揮地方性股份合作制金融機構在地緣、人緣、機制等方面的特點和優勢,以支持“三農”和地方經濟發展為己任,緊緊圍繞“以市場為導向、以客戶為中心”的經營理念,建立健全現代企業制度,明確市場定位,依託現代科技手段,加快金融產品和服務功能的創新,突出個人業務、零售業務,全面服務百姓生活,獲得了良好的社會效益和經營效益。我們的奮鬥目標是,逐步發展成為一家功能齊全、業績優良、資本充足、內控嚴密、運營安全、個性鮮明的社區銀行。
行徽釋義
標誌整體構圖為圓形,由傳統古錢幣演化而來,意味著圓滿和穩定,表達浙江省農村合作金融系統的和諧、合作及穩步發展。
標誌中間的圖案既是草書“之”字的寫意,又是之江的象形,有明顯的浙江區域特徵;該圖案與圓形標誌的組合,充滿著動感和張力,象徵浙江金融事業突破進取和蓬勃生機。
標誌還暗含阿拉伯數字“3”,表述“農村金融、服務三農”的理念,又暗合中國傳統文化中“三生萬物”的概念。
經營範圍
經銀監會批准,並經登記機關核准,本行的業務經營範圍為:
吸收公眾存款;
發放短期、中期和長期貸款;
辦理國內結算;
辦理票據承兌和貼現;
代理發行、代理兌付、承銷政府債券;
買賣政府債券、金融債券;
從事同業拆借;
提供保險箱服務;
代理收付款項業務;
經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批准的其他業務。
大事記
2005年4月25日,平陽縣農村信用合作聯社籌建工作小組向各級銀監局上報《平陽縣農村信用合作聯社籌建申報材料》。
2005年5月13日,市銀監分局出具《關於平陽縣農村信用合作聯社申請籌建的審核報告》。
2005年5月22日,平陽縣農村信用合作聯社(籌)第一屆社員代表大會職工社員代表選舉會議召開。
2005年6月10日,省銀監局下發《關於同意籌建平陽縣農村信用合作聯社的批覆》
2005年6月17日,平陽縣農村信用合作聯社創立大會暨第一屆社員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一屆一次理事會、監事會召開。選舉尹富輝為第一屆理事會理事長,蔣加平為第一屆監事會監事長。聘任陳財瑜同志為平陽縣農村信用合作聯社副主任(主持工作),聘任謝作炯同志為平陽縣農村信用合作聯社副主任。
2005年6月30日,省銀監局印發《關於同意平陽縣農村信用合作聯社開業的批覆》,同意平陽縣農村信用合作聯社開業,並核准《平陽縣農村信用合作聯社章程》。
2005年7月12日,平陽縣農村信用合作聯社完成工商執照登記。
2005年7月18日,平陽縣農村信用合作聯社掛牌開業,標誌著全縣信用社產權制度改革和縣一級法人組織架構順利完成。
2005年8月,為加強我縣農村信用社幹部隊伍建設,努力提高中層幹部隊伍的整體素質,以適應農村信用社改革和發展的需要,縣聯社實行中層幹部競聘上崗。
2005年8月23日,為加強信貸資產的有效管理,建立健全授信決策機制,規範信貸業務運作,聯社成立貸款審查審批委員會。
2005年8月24日,平陽縣農村信用合作聯社內部管理部門調整為辦公室、紀檢監察室(工會辦職能由紀檢監察室履行)、人力資源部、信貸管理部、財務部、審計部、保衛部和市場部8個職能部門。
2005年10月8日,開辦代理太平洋人壽保險公司的借貸者人身意外傷害險業務
2005年11月10日,開辦自行簽發銀行承兌匯票和代理簽發銀行承兌匯票業務。
2005年11月18日 ,豐收卡正式面向公眾發行。
2006年6月1日,開辦連連空中充值繳款業務。
2006年7月4日,開辦小額支付系統業務。
2006年9月5日,開通24小時客戶服務熱線96596。
2006年9月7日,成功兌付央行票據253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