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涼市供銷合作社

基本概況

根據《中共甘肅省委辦公廳、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平涼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省委辦發[2009]108號)和《中共平涼市委、市政府關於印發<平涼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平發[02010]3號),設立平涼市供銷合作社,主管全市供銷合作社系統改革和發展工作,為市政府直屬事業單位。
平涼市供銷合作社是全市供銷社的行業管理機關,其基本職能是履行指導、協調、監督、服務和教育培訓職能。承擔領辦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參與整頓和規範農資市場秩序,建立煙花爆竹區域經營網路,再生資源經營管理等任務。

主要職責

一宣傳貫徹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有關農村經濟工作和社會發展的方針、政策。 二研究制定全市供銷合作社的發展規劃;指導全市供銷社的改革和發展,加快體制、機制創新,探索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合作經濟的多種實現形式。 三承擔市政府委託的任務;按照市政府授權對重要農業生產資料和重要農副產品以及政策性商品經營進行組織、協調、管理;協助相關部門做好有關救災物資的組織、調運、儲備工作。 四協調同市政府有關部門及社會組織的關係,研究供銷合作社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提出扶持農村合作經濟發展的政策性建議,了解、反映供銷社系統職工和農民民眾的意見和要求,維護合作經濟組織的合法權益。 五組織全市供銷社系統參與和推進農業產業化經營,組織發展龍頭企業、專業合作社、消費合作社等服務體系建設;指導全市供銷社的業務經營活動。 六監督和管理社有資產,確保社有資產保值增值;監督管理全系統社員股金,化解金融風險。 七組織全市供銷社行業對外交往、對外經濟技術合作與交流,招商引資、智力引進等事項。 八承辦市委、市政府和省供銷社交辦的其它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協助社領導處理機關日常事務,負責重要會議的組織和會議決定事宜的督辦;組織有關調查研究和起草重要檔案;協調機關各科室的工作關係,組織制定機關工作制度,保證機關工作的正常運轉;負責本社機關職工的人事、勞動工資、機構編制和離退休人員管理等工作;負責本系統幹部教育、職工培訓、職業培訓和職業技術評審鑑定有關工作;負責市社機關經費管理、機關創收工作;負責機關黨務、政務公開的落實工作;負責黨政公文、機要保密、檔案、工、青、婦、計畫生育、政務信息、信訪、接待和後勤服務等工作。二計財科 組織制定全市供銷社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負責考核;貫徹實施國家有關財務、會計、統計、稅務、金融以及審計等法規、制度,指導系統財務、會計、統計及審計工作;匯總全市供銷社系統財務會計、統計報表;指導、監督全市供銷社社員股金的管理工作;指導監督社有資產經營,保障社有資產的保值增值;負責全市供銷社系統項目的貯備、審查、申報、檢查驗收及外經外貿、招商引資工作;負責市社機關項目經費管理工作。三產業發展科 宣傳貫徹黨和政府有關農村經濟的檔案、政策,指導全市供銷合作社參與和推進農業產業化經營;參與制訂農業產業化經營工作規劃;指導、協調全系統培育和發展流通型、加工型龍頭企業,加強農產品市場和市場信息體系建設,搞好農副產品經營;推動各類專業合作社和村級綜合服務站建設;指導全系統發展科技含量高的農產品基地,發展訂單農業;指導全系統農業生產資料經營,完善農資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協同有關部門管理本系統產品的質量標準和認證工作。四合作指導科 研究指導農村流通體制改革、探索開拓農村市場的措施;負責全系統各類農村合作經濟組織[專業合作社,行業(專業)協會、村級綜合服務站]的發展工作;負責全系統基層社的恢復重建工作;負責全系統社會保障及經濟信息工作;指導全市供銷合作社體制改革、機制創新、直屬企業改制、職工身份置換及開放辦社工作;指導系統重要商品經營;指導全市系統安全生產、經營工作,參與重大安全責任事故的調查;協調落實由市社負責救災物資的組織、儲備、調運等工作。

人員編制

市供銷社事業編制19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紀檢組長1名,科級領導職數6名,科級非領導職數3人。現有幹部職工17人,其中:主任1人,副主任3人,紀檢組長1人,科長2人,副科長2人,副主任科員2人,職工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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