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朗斯基的地理分工論的核心內容
巴朗斯基認為,經濟利益是地理分工發展的動力。但是,他沿襲了斯密的絕對優勢說,認為區域分工和國際貿易的基礎就是兩個地方勞動生產率或生產成本的絕對差異。這當然比李嘉圖的比較成本說和約翰·穆勒的相互需求理論後退了一步,比H-O理論更顯得膚淺些。巴朗斯基過於古典的地理分工論,在其經濟動力方面,不僅對當代國際分工的現象無法解釋,就是蘇聯內部地區分工與專業化的現實,也不一定完全符合這種絕對的經濟利益。蘇聯十月革命後在東部地區興建了大批工業基地,如單純追求生產成本的對比,就成為不合理的了。蘇聯學者一般用民族原則和開發落後地區原則來補充這種經濟利益原則(生產接近原料產地和消費區),這就降低了社會主義生產力布局經濟學的理論高度。然而,應該指出,巴朗斯基的地理分工公式是正確的,巴朗斯基以cv表示商品在銷售地的價格,cp表示商品在生產地的價格,t表示運費,就得到以下公式:cv > cp + t
這一差額,成為實現地理分工的必要前提,從微觀分析來看,這既符合李嘉圖或H-O理論,也是古典勞動分工理論的基本原則。
巴朗斯基對運輸和關稅在地理分工中的作用,作了精闢的分析。交通運輸技術改善引起了運費下降,擴大了地理分工的廣度與深度。而因地理分工獲得的利益,又使更多的資本和勞動力投入交通事業。在迅速工業化的國家和地區,交通運輸業的固定資產價值往往具有相當規模,有時(如美國在20年代初)甚至超過了工業固定資產的比重。關稅是干涉地理分工的超經濟因素。由於增加了上述不等式的後一部分,地理分工的規模必然會相應減小。地理分工的發展意味著勞動生產率的提高,關稅則成為這種提高的阻力。但是,一般地反對保護關稅,對落後國家特別不利,因為較先進國家的競爭使較落後的國家的經濟發展潛力無法由可能性變為現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