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內容
催眠術是否成功,取決於兩方面的條件,一是催眠師的素質和技能要高,二是被催眠者要容易被催眠。被催眠者如果受暗示性較強,對催眠術持信任態度,催眠即可進行。判斷方法有:
1.巴布爾暗示:11項暗示,每次暗示成功得1分,總分為8分,得分超過4分以上者表示催眠可獲得成功。
手臂下落:
右手平伸,暗示其越來越沉,沉得往下落。30秒後,下沉4英寸(約十厘米)或更低,得一分。
手臂上飄:
左手平伸,暗示其越來越輕,輕得向上飄。30秒後,上飄4英寸(約十厘米)或更高,得一分。
兩手分不開:
先撒開兩手,然後兩手交叉,緊握置於下腹部,暗示其兩手被粘住了,不能分開,反覆暗示45秒鐘,5秒鐘後分不開手給0.5分,15秒鐘後分不開手給1分。
口渴幻覺:
暗示“你太渴了”,被試者有明顯的吞咽動作,嘴動,潤濕口唇,給0.5分,測試結束後仍然感到口渴,再加0.5分。
失語:
暗示“你喉嚨、嘴巴動不了了,說不出話來”,持續45秒鐘,5秒後說不出話,給0.5分,15秒後仍說不出話,給1分。
身體不能動:
暗示“你身體發沉,僵硬,不能站立”。持續45秒,5秒後不能站立,0.5分,15秒後仍不能站立,1分。
“催眠後”反應:
告訴測試者“測試結束後當我響起‘咔噠’聲,你會不由自主地咳嗽”,測試結束後,發出“咔噠”聲,測試者咳嗽或喉部運動,給1分。
選擇性遺忘:
告訴測試者“測試結束後你記不起第二項測試,只有當我說你現在想起來了,你才能想起來第二項測試的內容。”測試者想不起來,給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