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碩士生

工程碩士生是中國工學碩士學位研究生的一種類型。1984 年 12 月,教育部研究生司發出《轉發清華大學、西安交通大學等十一所高等工科院校“關於培養工程類型碩士生的建議”的通知》,原則同意該建議書,並決定在部分高等工科院校開展培養工程碩士生的試點工作。1989 年 6 月,國家教育委員會發出《關於培養工程類型工學碩士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對此項工作作進一步說明。根據兩次通知的基本要求,研究生須掌握本門學科堅實的基礎理論和系統的專門知識,能獨立擔負專門技術工作,具有運用現代科技成就和必要的經濟管理知識,綜合解決工程技術實際問題,進行套用研究和開發新技術的能力;學校為此應開設相應課程,並加強實踐、實驗環節和動手能力培養。

學位論文的選題應密切聯繫生產實際,直接服務於工程實踐和科學研究,在新產品、新工藝、新材料、新技術的設計、試製、研究、套用與開發,以及工程項目的方案論證、技術改進等方面取得具有一定科學水平的成果。提倡從用人單位錄取此類研究生,讓他們結合原單位實際課題完成論文,畢業後回原單位工作;提倡由高等學校與廠礦企業、工程建設等單位聯合培養,並實行彈性學制,但最長不超過 5 年。對畢業達到規定要求者,授予工學碩士學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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