崑山市地震局

崑山市政府下屬的行政事業單位。崑山市地震局在2001年機構改革中併入崑山市建設局(現崑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對外掛“崑山市地震局”牌子,內設防震減災科,主要負責全市的防震減災工作。

基本信息

崑山市地震局在2001年機構改革中併入崑山市建設局(現崑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對外掛“崑山市地震局”牌子,內設防震減災科,主要負責全市的防震減災工作。

主要職責

(一)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監督、檢查全市防震減災工作;擬定全市防震減災方針、政策,組織起草地方性法規、規章,制定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

(二)組織編制全市中長期防震減災規劃和年度計畫;推進防震減災計畫體制和相應經費渠道的建立與完善;管理、監督地震經費和專項資金的使用。

(三)負責建立地震監測預報工作體系。統一規劃全市地震台網(站)及信息系統的建設;會同有關部門依法保護地震監測設施和地震觀測環境。

(四)管理全市地震監測預報工作,制定全市地震監測預報方案並組織實施,負責提出地震趨勢預測意見,指導管理群測群防活動。

(五)會同有關部門建立震災預防工作體系。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建設工程地震安全性評價管理和抗震設防要求的確定;管理全市地震災害預測;制定破壞性地震應急預案並檢查落實情況。

(六)承擔市政府抗震救災指揮機構辦事機構職能;負責震情和災情速報,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地震災害調查與損失評估;參與制定地震災區重建規劃。

(七)會同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組織開展防震減災宣傳教育工作;普及防震減災知識,提高全社會防震減災意識,組織並按照有關規定審核防震減災宣傳報導。

(八)指導各鎮防震減災工作;管理全市範圍內的觀測台站。

(九)組織地震科學技術研究和重點科技項目攻關、科技成果推廣。開展地震科技區域性合作與交流。

(十)承辦市政府和上級業務主管部門交辦的其它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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