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1、監督檢查鹽業法規、規章的貫徹執行情況;
2、負責全縣的鹽政管理和鹽政執法工作,受理鹽業違法行為舉報,制止和糾正各類涉鹽違法行為,維護好全縣鹽業市場秩序;
3、負責全縣食鹽專營的行政管理工作;
4、負責受理用鹽單位提報的用鹽計畫並加強監督管理,保障鹽業市場的有序供應;
5、完成縣委、縣政府及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機構設定:
食鹽專營部(鹽政稽查中隊)、綜合部(辦公室、財務)。
附註:江西省鹽業集團吉安鹽業公司峽江縣鹽業配送站是全縣唯一食鹽專營主體,負責轄區食用碘鹽、多品種鹽、小工業用鹽、農牧漁業用鹽及其他用鹽的供應工作。與峽江縣鹽務管理局一套班子、兩塊牌子、職能分設、合署辦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