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西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三)承擔全縣城鄉規劃建設管理的職責。 (四)承擔工程建設管理的責任。 (七)承擔指導、規範村鎮建設的責任。

機構簡介

根據中共安慶市委辦公室,安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岳西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慶辦發[2010]14號)精神,岳西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是主管全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好、人民防空工作的縣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

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的主要職責是:
(一)學習宣傳貫徹落實國家、省、市、縣城鄉建設、人民防空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政策;及時研究城鄉建設方面的重大問題,並提出相關建議。
(二)研究制訂全縣城鄉規劃、縣城建設、村鎮建設、建築業、勘察設計諮詢業、市政公用事業、人民防空事業、風景名勝事業的相關發展戰略、改革方案和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並指導實施,進行行業監督管理。
(三)承擔全縣城鄉規劃建設管理的職責。依法組織編制和實施全縣城鄉規劃;指導全縣專業規劃和風景名勝區規劃的編制;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編制全縣城鎮體系規劃;參與實施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審核;負責縣城供水節水、市政設施、燃氣和雕塑、環衛設施、燈飾工程、風景名勝區和歷史文化名城保護統一規劃和統一建設管理;指導鄉鎮村鎮規劃編制。
(四)承擔工程建設管理的責任。參與縣重點工程項目建設;負責建設工程施工許可。
(五)監督管理建築市場,規範市場各方主體行為。組織擬訂建築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全縣工程建設和城鄉建設的勘察設計、建築施工、建築安裝和建築裝飾裝修等行業管理工作;負責對全縣各類工程建設企業的資質初審和報批工作;監督管理建築市場準入、工程監理;擬定勘察設計、施工、建設監理和相關社會中介組織管理的地方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管理進出本縣的建築施工和建築勞務隊伍;管理對外建築工程承包和建築勞務合作業務;組織實施工程建設實施階段的統一定額和行業標準、經濟定額;監督、指導各類建築工程建設標準定額的實施。
(六)承擔建設工程質量和施工安全監管的責任。組織實施建設工程質量和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負責全縣各類房屋建築及其附屬設施和城市市政設施的建設工程的抗震設計規範,負責建築施工圖設計檔案的審查,指導城市地下空間的開發利用;負責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的監督管理;參與重大建設工程質量、施工安全事故協調處理;承擔建設工程事故應急管理的具體工作。
(七)承擔指導、規范村鎮建設的責任。負責村鎮工程建設的指導和技術服務;指導村鎮建設工程質量的安全監督管理,並負責相關工程竣工驗收的監督工作;組織指導農村危舊房改造工作;貫徹執行村鎮建設工程技術標準;指導重點鎮、中心鎮的規劃和建設。
(八)承擔建築節能和行業科技發展的責任。組織實施建築業科技發展規劃和政策,督促有關單位落實國家和地方標準,推進住房和城鄉建設科技進步和成果轉化;負責建築節能的管理和監督;負責建設工程材料使用監督管理工作;負責牆體材料革新與推廣;負責散裝水泥發展及監督管理 ;組織實施重大建築節能項目,推進城鎮減排 。
(九)貫徹執行國家關於人民防空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研究擬定落實措施並組織實施;根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以及國防建設需要,擬定全縣人民防空事業的中長期發展規劃。
(十)負責組織開展人民防空指揮工作;負責人民防空通信警報工作;組織管理人民防空工程建設;組織開展人民防空平戰結合工作;負責人民防空宣傳教育工作;管理人民防空經費和國有資產;戰時組織開展城市人民防空襲鬥爭。
(十一)負責全縣建設稽查工作。
(十二)負責編制房地產開發規劃,指導規範房地產市場;負責房地產開發項目的審查、審批和驗收工作。
(十三)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1、辦公室(法規稽查股)
協助管理局機關日常工作;制定機關各項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機關並指導局屬單位文電處理、檔案、信息、保密和人事勞資、社會保障、計畫生育等工作;負責機關車輛管理和接待工作;負責局機關並指導局屬單位幹部年度考核工作;參與辦理有關項目立項的審查、審批和申報工作;負責城市建設、維護資金的計畫安排和使用管理工作;負責指導管理建設行業的統計信息工作,掌握建設經濟運行和重點項目建設動態;負責本局綜合預算、決算的調研、編制和申報工作;管理本局各項資金管理,負責聯繫會計核算中心財務結算工作,指導局屬單位的國有資產、專項資金管理和財務審計工作;指導、檢查城建國有資產運營工作;負責督促縣人大代表、縣政協委員有關城鄉建設的議案、建議和提案的辦復工作;負責來信來訪工作;負責行業的專業技術人員資格統一管理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事業單位機構編制管理和建設網站、電子政務等相關工作。
承擔機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報批工作;指導全縣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執法、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等工作;指導建設系統的法制建設、宣傳教育;組織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與普法工作;負責建設系統執法證件的年審年檢等日常管理工作。
2、規劃管理辦公室(人防股副科級)
組織編制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業發展規劃,指導縣城建設工作;擬訂城市規劃的政策和規章制度;執行縣城市規劃委員會決定決議;組織編制和監督實施縣域城鎮體系規劃;組織編制和實施縣城總體規劃;指導專業規劃、風景名勝區規劃編制和城市勘察、城市地下空間的開發利用工作;負責縣城規劃區內建設項目“一書三證”審核工作;參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審核工作;承擔歷史文化名城保護和監督管理的有關工作;指導城鄉建設檔案管理和規劃執法工作;承擔城鄉規劃編制單位的資質管理工作。
承擔縣人民防空辦公室的具體工作。
3、公用事業管理股
研究擬定城市公用事業發展規劃、改革方案、年度計畫並指導實施;參與城市市政設施的規劃建設,負責城市供水節水、燃氣和雕塑、路燈、道路等市政設施安全管理工作;指導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和管網配套建設;參與城市創建工作;負責市政設施的養護、建設性占道審批工作;負責城市公用行業資質和項目施工許可審核工作。
4、建築工程管理股(安全生產監管股)
擬定並組織實施全縣建設安全生產和建築業的發展規劃、改革方案、年度計畫;擬訂建築工程質量、建築安全生產和竣工驗收備案的實施細則或辦法並監督執行;組織實施工程建設實施階段的統一定額和行業標準、經濟定額;監督、指導各類建築工程建設標準定額的實施;管理全縣建設安全生產工作,組織或參與工程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負責建設工程事故應急管理的具體工作;負責全縣建築施工安裝、建設監理企業和相關社會中介機構資格審查與管理工作;管理進出本縣的建築施工和建築勞務隊伍;指導、監督建設工程各方責任主體嚴格執行工程建設實施階段的技術標準和安全規範;負責建築工程項目報建、契約管理和工程風險管理工作;核查建設項目條件,審查承包方資格;指導建設工程安全生產、質量監督、檢測和質量為核心的施工現場基礎管理工作;負責建築業監察工作;組織編制城鄉建設防災減災規劃並監督實施;指導各類房屋建築及其附屬設施和城市市政設施的建設工程抗震工作;承擔工程質量檢測機構資質管理有關工作;擬訂建築節能和科技發展的政策和發展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建築節能項目;指導房屋牆體材料革新工作,承擔全縣房地產開發企業和裝飾裝修企業的資質管理工作。
5、村鎮建設管理股
指導全縣村鎮規劃、建設工作,擬訂全縣村鎮建設政策並指導實施;指導農村住房建設、農村住房安全和危房改造;指導小城鎮和村莊人居生態環境的改善工作;組織村鎮規劃建設試點工作;指導各鄉鎮建設辦的業務工作;負責擬定全縣村鎮規劃編制計畫,提供規劃設計條件,並負責規劃設計方案的審查工作;負責村鎮建設有關證書的審核發放工作;負責村鎮規劃選址意見書、村鎮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審核工作;負責收集整理小城鎮建設報表;負責對鄉鎮(村鎮)建設目標責任制的考核工作。
6、行政服務股
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負責統一辦理本單位所有經縣政府批准保留的行政許可和非許可審批事項,包括審批、審核、
許可、註冊、登記、年審、備案等相關事項;負責本單位行政許可和非許可審批項目的政務信息公開工作。

領導信息

崔衛兵同志主持縣住建局(縣人民防空辦公室)全面工作。
朱晶晶同志負責人民防空、建築工程、房地產開發、質量監督、施工圖審查、工程建設標準定額、裝飾裝修、流動人口計畫生育、安全生產等管理工作。
分管人防股、建工股、安監股、質監站、定額站、建築活動技術服務部。
張繼民同志負責村鎮建設、行政許可和非行政許可審批、城建檔案、扶貧、牆體材料革新與建築節能、發展散裝水泥等工作。
分管村鎮股、行政服務股、檔案室、牆改辦、散裝辦。
王東�同志負責機關事務、老幹部、工青婦、市政建設、公用事業、重點工程建設、文明創建等工作。
分管辦公室、公用事業股、統建辦、縣自來水公司。
程久經同志負責紀檢監察、黨風廉政建設、政風行風建設、信訪、法制建設、宣傳教育和城市規劃管理等工作。
分管規劃辦、法規稽查股、規劃技術辦公室、規劃技術服務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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