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運城“9·20”假記者詐欺案

2012年9月20日,運城市絳縣文化市場行政綜合執法隊接到民眾舉報,反映有人以中國焦點雜誌社社長、總編輯名義進行詐欺。 經查,楊俊林先後用52個不同的假記者證在河南、浙江等地進行詐欺活動,已核實詐欺金額達50餘萬元。 2013年8月1日,山西省絳縣人民法院以詐欺罪判處楊俊林有期徒刑10年,並處罰金人民幣10萬元。

山西運城“9·20”假記者詐欺案。
2012年9月20日,運城市絳縣文化市場行政綜合執法隊接到民眾舉報,反映有人以中國焦點雜誌社社長、總編輯名義進行詐欺。運城市“掃黃打非”辦公室迅速協調成立以公安部門為主的特偵組,深入調查取證。經查,楊俊林先後用52個不同的假記者證在河南、浙江等地進行詐欺活動,已核實詐欺金額達50餘萬元。2013年8月1日,山西省絳縣人民法院以詐欺罪判處楊俊林有期徒刑10年,並處罰金人民幣1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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